晋宁区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收费年度统计工作
2017年2月13日至3月20日,我局开展了全区2016年度行政事业收费统计工作,经统计,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金额8081万元比上年8785万元下降9.2%。其中行政性收费2734万元,事业性收费5346万元。医疗服务收费13722万元,药品收入9044万元。注销收费单位3家区法院、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区路政大队。
2016年对小微企业免征农业部门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共免征30万元、拖拉机号牌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共免征金额3万元。
自2016年6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清理费、公共资源交易费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降低30%,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原则上一律免收,2016年6月1日至7月14日止,我区落实降低和免收情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费”共减免3.7万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215万元。
2016年对七项收费实行降低30%收费,其中涉及我区有公路路产占用费减免2000元;疾控中心:卫生监测费减免3630元。
自2016年10月1日起,废止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清理费、公路路产占用费、出入境汽车运输管理有关单证工本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费等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区法院诉讼法,统一上划到省高院管理。
自2017年2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卫生监测费、特种设施检验检测费、计量检定收费、仲裁收费、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价格鉴证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30%。
行政事业性收费由47项降到3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