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以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县科信局、保密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了县统计局党务、政务信息。全年在晋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8条。现将晋宁县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综合考核体系,按照全面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我局召开职工会专门做了动员安排,要求相关人员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扎实做好我局的查缺补漏工作,完善考核资料台账。
一是成立了晋宁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管理、公开和上报,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它作为年终考核各科室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有效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2016年我局分别在县政府门户网、县数字党建网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宣传思想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会、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县统计局的信息公开都是主动、积极、及时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程序及要求进行信息公开。2016年,县统计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某些特定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保障及会议、培训情况
2016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兼职人员2名,政府信息公开经费虽未列入专项经费但实行时报时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接受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人员1人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县统计局将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总结,查缺补漏,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局的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晋宁县统计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