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宁县委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晋发改经贸发〔2016〕109号
关于晋宁县委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中共晋宁县委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关于晋宁县委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为保障正常办公,改善办公条件,你单位决定实施“晋宁县委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宁县委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地点:县委办公大楼。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对县委办公大楼墙体、楼道、卫生间、地板、水电、管道、门窗等进行维修改造,改造面积2399.20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总额:12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建设周期:2个月。
七、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未办理完相关职能部门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此复
二○一六年九月六日
抄送:县政府办 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消防大队。
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