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农业局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晋宁县农业局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晋宁县农业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开展了2015 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 述
(一)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建立科学完善的领导机制。为确保晋宁农业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全面、准确、有效地施行,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搞好我局的农业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制度建设
1.根据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提供我局公开信息,方便群众申请查阅有关我局的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
2.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我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单位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2015年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晋宁县农业局2015年主要在《中国·晋宁》、晋宁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晋宁县农业信息网和昆明农业信息网进行农业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共计审核发布在“中国·晋宁”农业信息342篇,占任务数95篇的360.0%;“晋宁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342篇,审核1189条,占任务数45条的760.0%;“晋宁县农业信息网”354篇,占自定目标252篇的140.48%;“昆明市农业信息网”各类农业信息338篇,占任务数250篇的135.2%。同时,通过OA系统发送给县政府机要信息科、县委办收发员、县委宣传部收发员276篇。
按照要求公开了:1.《晋宁县享受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户公告》(2015.02.13);
2.《晋宁县都市农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都市农庄项目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2015.02.26);
3.《昆明绿水青山都市农庄有限公司关于《昆明绿水青山都市休闲农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信息公开》(2015.02.26);
4.《晋宁县农业局<晋宁县财政预决算(2015)>信息》(2015.03.20);
5.《晋宁县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工作》(2015.06.10)。
2015年9月18日,晋宁县农业局对农业“十三五”规划举行重大事项听证会。
另外,通过“三农通”发布各类农业信息529条。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舆情处理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都是主动、积极、及时的,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人员按程序及要求及时公开信息,接到群众的来电、网络舆情,及时处理。2015年晋宁县农业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某些特定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县农业局信息公开都没有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提供信息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提供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提供。
2.信息发布的时间有滞后情况,在及时公开发布还不能完全保证时效性,主要原因是信息报送不及时、审核时间较长。
(二)整改措施
1.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2.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提供公开信息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3.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强化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晋宁县农业局党政领导班子切实承担起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了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让大家明白提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不仅仅是领导小组的事情,还直接关系到全单位的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要求局属各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必须做到尽快、及时,事前信息提供与事后信息提供相结合,对已提供的内容信息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3.强化监督,不断深化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晋宁县农业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信息公开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