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职动态(2016年9月)
干部任免职动态(2016年9月)
周荣才 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中共晋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一纪工委书记职务;
鲁国华 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中共晋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六纪工委书记职务;
唐志科 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中共晋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职务;
李正明 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中共晋宁县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职务;
祁文华 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中共晋宁县县级机关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王晓华 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晋宁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惠 林 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中共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李 富 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晋宁县滇池外海环湖公路内侧“四退、三还、一护”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晋宁县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陶利昆 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中共晋宁县教育局委员会书记、委员,中共晋宁县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迟开宏 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中共晋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总支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张 伟 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中共晋宁县规划局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施绍清 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中共晋宁县农业局总支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肖光华 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中共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委员会书记、委员,中共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李 勇 保留副科级待遇,免去中共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委员会委员、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李炳祥 保留副科级待遇,免去晋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杨 文 保留副科级待遇,免去中共晋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支部委员会委员、晋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马树森 任中共晋宁县教育局委员会书记;
李勇刚 任中共晋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总支委员会书记;
郑云华 任中共晋宁县规划局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杨 永 任中共晋宁县农业局总支委员会书记;
童娜茹 任中共晋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一纪工委书记,免去中共上蒜镇委员会委员、上蒜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职务职务;
杞耀彬 任中共晋宁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中共晋宁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晋宁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陶劭勇 任中共晋宁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中共晋宁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郭树槐 任中共晋宁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晋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雷 晋 免去中共晋宁县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处主任职务;
崔国能 任中共晋宁县县级机关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晋宁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李玉东 任晋宁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商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中共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委员会委员、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刘飞文 任晋宁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晋宁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
朱 龙 任晋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纯祖 任晋宁县政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免去中共晋宁县财政局支部委员会委员、晋宁县财政局副局长兼晋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天文 任晋宁县政协办公室主任,免去中共晋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支委员会委员、晋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赵 明 任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开发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 丽 任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开发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红伟 任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陈华 任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城建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夏治祥 任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城建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云川 任晋宁县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中共上蒜镇委员会委员、上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汤 金 任中共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委员会委员、书记、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局长,免去中共晋宁县委昆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晋宁县人民政府昆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周 伟 任晋宁县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局长,免去晋宁县政协办公室主任职务;
毕存红 兼任晋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宏波 任晋宁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中共晋城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郭绍祥 任晋宁县林业局局长;
彭树明 任晋宁县移民开发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韩 通 任晋宁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免去中共六街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六街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
方丽娟 任晋宁县重大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云鹏 任晋宁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言征昆 任中共晋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中共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支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安明生 任中共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支委员会委员、书记、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中共双河彝族乡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李 斌 任晋宁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晋宁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欣琪 任中共晋宁县委昆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晋宁县人民政府昆阳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晋宁县人民政府昆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宇峰 任中共双河彝族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正科级,主持工作),免去中共晋宁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共晋宁县委昆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薛 辉 任中共上蒜镇委员会委员、提名为上蒜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候选人,免去中共晋城镇委员会委员、晋城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职务;
张占良 任中共上蒜镇委员会委员、上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免去中共晋城镇委员会委员、晋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李树云 任中共晋城镇委员会委员、提名为晋城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候选人,免去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 追 任中共晋城镇委员会副书记、政法委员会书记,免去晋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童绍春 任中共晋城镇委员会委员、晋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免去中共晋宁县林业局总支委员会委员、晋宁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郑放明 任中共晋城镇委员会委员、晋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免去中共二街镇委员会委员、二街镇人民武装部部长职务;
唐莎丽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职务;
张继荣 任中共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职务;
杨晋昆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晋城检察室主任职务;
刘文林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晋城检察室副主任职务;
马云洁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 莹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职务;
李光林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职务;
唐 颢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晋城检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
李春琼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欧妮娜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晋城检察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卓然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
熊 丽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海玲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立松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景云昆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袁东林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副局长,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副科长职务;
王云芝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副局长,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副科长职务;
冯元亮 任晋宁县公安局昆阳派出所所长兼中共晋宁县委昆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免去晋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毓林 任晋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晋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罗志扬 免去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闫国栋 任晋宁县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中共晋城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挂职),免去晋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