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宁县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宝夕公路路面大修工程)项目变更建设规模的批复
晋发改经贸发〔2016〕132号
关于晋宁县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宝
夕公路路面大修工程)项目变更
建设规模的批复
晋宁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晋宁县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宝夕公路路面大修工程)变更建设规模的申请》收悉。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已于2016年8月2日(晋发改经贸发[2016]84号)审批,其中晋宁县2016年宝夕公路路面大修工程,早期由于晋宁至峨山二级公路工程的影响,为节约资金、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故晋宁县2016年路面大修工程安排在宝夕公路K2+000~K4+049段,全长2.049公里,路面宽度6.5m~12m,预算投资367.76万元。现在由于晋宁至峨山二级公路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进度缓慢,为保证行人、车辆的安全通行,故对晋宁县2016年路面大修工程重新安排。经我局研究同意:宝夕公路路面大修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由“晋宁县2016年宝夕公路(K2+000~K4+049段)路面大修,全长2.049公里,路面宽度6.5m~12m。”变更为“晋宁县2016年宝夕公路(K0+000~K3+288.05)路面大修,全长3.28805公里。”增加投资约116.75万元。
此复
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抄送:县政府办
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滇管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消防大队,县电力公司、晋宁县昆阳街道办、夕阳乡政府。
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