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宁县2016年脱贫攻坚及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晋发改经贸发〔2016〕110号
关于晋宁县2016年脱贫攻坚及整村推进
扶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晋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关于晋宁县2016年脱贫攻坚及整村推进
扶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昆开发办[2016]4号),为保证我县2016年度内实现4个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25个贫困自然村脱贫任务。你单位决定实施“晋宁县2016年脱贫攻坚及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宁县2016年脱贫攻坚及整村推进扶贫项目。
二、项目地点:全县7个乡、镇(街道)23个行政村35个自然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4个贫困行政村脱贫攻坚和25个自然村扶贫整村推进,内容包括1个自然村危房拆除重建1件32户102人房屋面积6688㎡;1个村委会边缘贫困户危房改造1件10户800㎡;村内道路硬化12件24829㎡;经济果林种植2件795亩;多功能活动室16个10474㎡;卫生公厕垃圾池各9座;人畜饮水1件解决206人的饮水困难;停车场及活动场地2件3700㎡;进村道路硬化2件1140米;机耕路及水渠3件3300米。培训场所1件250㎡,水沟修缮1件300米。
四、项目投资总额:3176万元。
五、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3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0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900万元,整合资金585万元,村组群众自筹853万元。
六、建设周期:5个月。
七、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未办理完相关职能部门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此复
二○一六年九月六日
抄送:县政府办 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消防大队。
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