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双河彝族乡卫生院新建项目附属工程立项的批复
晋发改经贸发〔2016〕80号
关于晋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双河彝族乡卫生院新建项目附属工程立项的批复
晋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晋宁县双河彝族乡卫生院新建项目附
属工程立项申请》收悉。为解决全乡9000多群众医疗卫生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卫生院原址上建盖业务楼一幢,项目可研已经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昆发改社会[2015]652号)。根据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双河乡卫生院改新建项目现场推进会议纪要》(2016年7月14日),项目还需建设配套设施,你乡决定实施“晋宁县双河彝族乡卫生院新建附属工程项目”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宁县双河彝族乡卫生院新建附
属工程项目。
二、项目地点:晋宁县双河彝族乡卫生院院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固体医疗废物暂住间、污水处理系统、院内道路硬化及绿化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投资总额:150万元。
五、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六、建设周期:15个月
七、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抄送:县政府办
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消防大队,县电力公司、晋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晋宁县双河彝族乡。
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