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缮晋宁县森林消防大队营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晋发改经贸发〔2016〕79号
关于修缮晋宁县森林消防大队营房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晋宁县林业局:
你单位报来《修缮晋宁县森林消防大队营房项目立项申请》收悉。根据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森林消防大队营房进行修缮的批复》(晋政复【2016】172号),为加强晋宁县森林管护,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更好地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有效保护森林、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修缮晋宁县森林消防大队营房项目。
二、项目地点:昆阳街道办事处原中和中学校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停车场硬化面积为2250平方米,围墙喷刷涂料面积为194平方米;篮球场硬化面积为1780平方米,不锈钢旗杆1根,篮球架2座;大门面积为25.80平方米,并进行周围景观改造;单车库面积为13.5平方米;食堂改造面积为150平方米;营房改造主要更换48.6平方米窗及2730平方米墙面刷涂料;彩钢瓦停车场车库面积为384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总额:156万元。
五、资金来源:2016年财政返还存量资金中专项列支
六、建设周期:5个月
七、其他:请你局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抄送:县政府办
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消防大队,县电力公司
昆阳街道办。
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