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宁县双河彝族乡荒川村委会后山坡小组多功能活动室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晋发改经贸发〔2016〕76号
关于晋宁县双河彝族乡荒川村委会后山坡小组多功能活动室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晋宁县双河彝族乡荒川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晋宁县双河彝族乡荒川村委会后山坡小组多功能活动室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共晋宁县委、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宁县加快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为了更好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特加是对云南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14号)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政府人民关于举全市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昆发[2015]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凝聚全县上下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你乡决定实施“荒川村委会后山坡工程项目”。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宁县双河彝族乡荒川村委会后山坡小组多功能活动室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地点:晋宁县双河彝族乡荒川村委会后山坡小组。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700平方米。其中:1、新建配套房2间;2、建围墙、大门及场地硬化,面积共1000㎡,3、小广场绿化,面积135㎡,种植乔木和灌木。
四、项目投资总额:35.32万元。
五、资金来源:县级以上扶贫资金35.32万元。
六、建设周期:1年
七、其他:请你村委会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抄送:县政府办
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消防大队,县电力公司
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