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宁县职业高级中学学前教育实训基地-安企8班幼儿园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晋发改经贸发〔2016〕66号
关于晋宁县职业高级中学学前教育实训
基地-安企8班幼儿园装修、室外附属
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晋宁县职业高级中学:
你校报来的《关于晋宁县职业高级中学学前教育实训基地-安企8班幼儿园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材料收悉。根据《晋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晋宁县“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晋宁县职业高级中学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及晋宁县教育局关于对《晋宁县职业高级中学学前教育实训基地-安企8班幼儿园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的批复,你校拟启动实施晋宁县职业高级中学学前教育实训基地-安企8班幼儿园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晋宁县职业高级中学学前教育实训基地-安企8班幼儿
园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
晋宁县昆阳街道办安居家园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幼儿园室内装修、室外场地硬化、绿化、塑胶活动场地、围墙及设备采购等。
四、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92.5万元。
五、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100万、市级资金100万、县级配套92.5万。
六、建设周期:2个月
七、其他:请你校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六年七月一日
抄送:县政府办
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消防大队,县电力公司。
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