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晋宁县夕阳彝族乡田房村委会党员多功能活动室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晋发改经贸发〔2016〕67号
关于晋宁县夕阳彝族乡
田房村委会党员多功能活动室完善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的《关于晋宁县夕阳彝族乡田房村委会党员多功能活动室完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及材料收悉。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关于推进村级活动场所及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6〕15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你乡决定实施晋宁县夕阳彝族乡田房村委会党员多功能活动室完善工程项目。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晋宁县夕阳彝族乡田房村委会党员多功能活动室完善
工程项目。
二、项目地点:
夕阳彝族乡田房村民委员会田房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田房村委会党员多功能活动室二层200㎡。
四、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万元。
五、资金来源:
昆明市村级活动场所及农村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
六、建设周期:12个月
七、其他:请你乡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六年七月四日
抄送:县政府办
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消防大队,县电力公司。
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