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宁县县级机关食堂及后勤附属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晋发改经贸发〔2016〕64号
关于晋宁县县级机关食堂及后勤附属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晋宁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晋宁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晋宁县县级机关食堂及后勤附属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及材料收悉。根据《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晋宁县县级机关食堂及后勤附属用房的批复》(晋政复〔2016〕157号),你局决定实施晋宁县县级机关食堂及后勤附属用房项目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节约公务接待成本,解决县级机关单位职工工作餐就餐难题。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晋宁县县级机关食堂及后勤附属用房项目
二、项目地点:
老档案馆原址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配套设施及具体建设内容为晋宁县县级机关食堂及后勤附属用房
四、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0万元。
五、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六、建设周期:4个月
七、其他:请你局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抄送:县政府办
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消防大队,县电力公司。
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