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夕阳彝族乡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有关单位:
《夕阳彝族乡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8日
夕阳彝族乡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
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深入推进我乡防治艾滋病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与蔓延,按照《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云南省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晋宁县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夕阳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第三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顺利结束并取得丰富经验和显著成绩的基础上,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强化综合治理、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全面遏制艾滋病在我乡蔓延,为加快推进现代新夕阳建设创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继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到2020年底, 力争实现 “三个90%”即:即90%的感染者知道自己的感染状况,90%已经诊断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90%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病毒得到抑制,全乡无新发现感染者。
三、具体目标
(一)15至60岁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流动人口、青年学生、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二)进一步健全艾滋病检测网络,提高乡村医疗机构及社会组织的检测能力,推广艾滋病快速检测替代确证检测策略。乡卫生院开展艾滋病快速检测和梅毒筛查检测,提供初筛阳性结果咨询、告知和转介服务的比例达95%以上。
(三)诊断发现并接受规范随访服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75%以上,感染者配偶年阳转率控制在1%以下。
(四)乡派出所和乡卫生计生部门相互配合,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80%以上,暗娼最近一个月坚持使用安全套率达90%以上。男男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较2015年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高危人群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
(五)为婚前保健人群提供艾滋病和梅毒免费检测,检测率均达95%以上。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检测率均达95%以上。艾滋病母婴服药率达95%以上,梅毒感染产妇规范治疗率达9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2%以下,先天梅毒年报告发病率降至15/10万活产数以下。
(六)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七)全乡性病诊疗机构为性病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梅毒检测比例达到90%以上,梅毒患者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90%以上,一期和二期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呈下降趋势。
(八)临床用血中无偿献血比例达100%。
(九)艾滋病致孤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因受艾滋病影响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孤儿保障制度范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按程序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十)加强艾滋病、结核病双重感染防控工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结核病检查的比例达到90%,新登记结核病病人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比例达到90%,可随访的TB/HIV双重感染患者抗结核治疗管理率达90%。
四、防治措施
(一)创新宣传教育思路,提高防艾意识
1.加强大众媒体宣传教育
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乡党委宣传部门要广泛组织夕阳乡媒体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及“四免一关怀”关怀救助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和覆盖面。乡村两级主要媒体要积极刊播防治艾滋病、性病、丙肝和无偿献血、安全性行为、减少歧视等公益广告,每月不少于1次,营造社会支持环境。充分发挥手机、公共交通视频、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作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充分发挥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公众人物的宣传作用,调动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积极参与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村组、企业艾滋病宣传教育
各、村组要建立完善防治艾滋病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立足村组,领导要实施包户包人宣传动员检测、组织骨干、志愿者队伍,将宣传教育融入社区常规工作之中。设立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的宣传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等。每个行政村、组至少有3条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固定标语。每个村组有1名以上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骨干,针对村组人群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乡卫生院和村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次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村组要将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纳入基层文化建设内容,落实宣传职责,对辖区村民普遍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教育。
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各企业列为防艾委各成员单位,履行防艾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切实从加强艾滋病宣传教育开始介入第四轮防艾工作。
3.加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宣传教育
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要在工作场所广泛普及防治艾滋病和无偿献血知识,开展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建筑、矿产、水电、交通等行业和大型工程建设单位,要将防治艾滋病政策及相关知识培训纳入职工岗位培训和行业安全教育,列为新职工上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类培训机构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夕阳集镇要继续设立艾滋病综合防治内容的宣传栏。车站要继续放置艾滋病综合防治内容的宣传材料。宾馆、饭店和旅馆等公共场所,要继续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工作,摆放宣传材料和安全套。
4.加强在学校学生宣传教育
夕阳乡中学要指定1名教师负责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将防治艾滋病知识纳入考试内容,开展学校师生健康教育和技能培训,安排学生对其家庭成员进行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新生入学时,要发放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每学年开设艾滋病专题知识讲座不少于1次。小学每学期4学时、初中6学时。内容包含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和预防毒品滥用等生活技能。防治艾滋要发挥青年志愿者、学生社团、网络、学生刊物等平台的作用,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活动。
5.校外青少年的宣传教
乡教委、防艾办、卫生和计生部门、乡团委、乡妇联、乡工会联合会等单位以及村组要以识别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和实施安全性行为,自觉抵制毒品尤其是合成毒品为重点,加强校外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性价值观和性责任意识。要加强餐饮、服务行业、商业零售批发等行业中从业青年,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校外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增强其自我防护意识及寻求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的意识。
6.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
重点加强农村的宣传教育,加大对流动人口、外出务工、少数民族、涉外“婚姻”等人员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将农民工、外出务工等人员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工作,乡社保所、乡农科站、乡城建办、公路管理所等部门要加大对流动人口、外出务工等人员宣传教育。在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组的就业培训中,乡农科站、乡团委、乡妇联、乡工会联合会要将艾滋病防治纳入培训内村容,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夕阳村、打黑村、绿溪村等地区,更要加强流动人口居住聚集区域或村组的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用工单位要在其负责管理的农民工集中居住场所摆放宣传材料和安全套,开展同伴教育活动。乡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性传播和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教育,乡民政办、乡防艾办、乡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继续对结婚登记人群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乡派出所、乡司法所等部门要将防治艾滋病知识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常规教育内容,定期对羁押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乡民宗办要多形式、多角度、多方位的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群众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乡工会联合会、乡团委、乡十字会、市场管理所等社会团体要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职工、青少年、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艾滋病知识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妇联、卫生计生部门要关注妇女人群感染艾滋病的脆弱性,积极倡导和支持开展针对妇女的艾滋病宣传教育和预防母婴传播的知识教育,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防止配偶间传播,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确立重点防治区域,开展重点帮扶
通过认真分析我县的艾滋病流行现状、危险因素,以及注射吸毒者、男男性行为者、暗娼、感染者配偶、农村流动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艾滋病流行状况,全面研究判断我乡疫情形势和发展趋势,确立重点防控地区确定具体挂钩联系、帮扶的部门和责任人。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指导和监督评估工作。
(三)推广社区综合防治,推进持续发展
继续落实“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策略,继续推广以家庭为基础、村组为依托、专业技术机构为指导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以国家推行的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为契机,结合当地艾滋病防治的实际需求,把宣传教育、反对歧视、关怀救助、感染者管理、综合干预、关怀救治等措施有效地融入到乡、村民委员会的常规工作之中,可持续发展。
(四)提高综合干预覆盖面及质量
1.加强性传播控制
继续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常规暗娼干预、公共娱乐场所艾滋病检测、阳性暗娼管理,男男性行为人群扩大检测、非职业暴露预防性服药,把感染者纳入抗病毒治疗,建立干预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广社会组织、同伴/骨干、社区和医疗卫生人员参与防治艾滋病工作模式,加强与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和机构合作,提高暗娼干预的覆盖面。加强新媒体艾滋病宣传和干预工作,探索和推行艾滋病自检模式,促进男男性行为人群等高危人群艾滋病检测。充分利用现有的药物依赖防治机构,加强对使用合成类毒品及大麻人群的针对性干预,加强青年学生及老年高危人群的干预,进一步规范性病疫情报告及诊疗、转介服务。
2.持续减少毒品使用导致的艾滋病传播
保持禁毒工作高压态势,新增吸毒人员的数量得到进一步遏制,将艾滋病防治与禁毒工作紧密结合,减少经毒品使用传播艾滋病。
乡卫生和计生、乡防艾办、乡派出所、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乡司法所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交流和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治疗秩序。对于适合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要转介到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参加治疗,要整合资源,有效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减少毒品使用,提高服务质量和防治效果。注射吸毒人员相对集中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和清洁针具交换点,减少感染几率。
(五)全面落实预防母婴传播工作,消除经输血和母婴传播
1.全面落实无偿献血工作
建立健全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易感染艾滋病病毒行为人群献血。乡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院内感染控制的培训和管理,做好艾滋病职业暴露的处置和调查工作,加强病人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2.落实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全覆盖
以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为平台,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有机结合,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和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引导新婚人群、孕产妇尽早接受相关检测,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的咨询检测。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转介、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服务。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艾滋病早期诊断及艾滋病抗体检测服务。
(六)提高检测可及性
乡卫生和计生部门要按照常住地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乡卫生院、村卫生所和社会组织开展随访服务。在现有监测、高危人员动员检测、被监管人员检测、血液安全筛查、医务人员主动提供咨询检测服务、部分疫情重点地区居民普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检测网络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各部门间艾滋病检测信息、人员信息和防控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能。通过药店、网络销售检测试剂等方式逐步推广艾滋病自我检测策略,对筛查阳性提供咨询、结果告知及确证检测服务。探索艾滋病检测常态化,尝试艾滋病检测由选择性向常规性过渡。
(七)提升随访服务质量
按照常住地管理原则,以乡主导,组织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随访服务。积极探索将随访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全面推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社区综合管理模式,乡村预防为枢纽,强化乡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等机构的职责,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络与沟通,明确告知责任人,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明确随访责任人。切实提高首次随访工作质量,组织感染者积极自我管理互助小组活动,强化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心理支持、行为干预和检测、医学咨询和转介等工作,告知合法权益、责任义务和相关政策法规,督促他们及时将感染情况告知其性伴侣,并动员检测。结合感染者和病人定期随访工作,对其行为及健康状况进行科学评估,提供有针对性的随访干预服务。乡派出所、乡司法所、乡防艾办、乡卫生和计生等部门应按照《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做好监管场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告知及医学咨询、心理支持、出入所转介等随访服务。
(八)推进艾滋病治疗工作
1.提高抗病毒治疗可及性
乡卫生和计生要加强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卫生技术人员、经费、设备,开展治疗服务工作。按照就地治疗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抗病毒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成熟的可以把抗病毒治疗点下移到乡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优化艾滋病检测、咨询、诊断、治疗等工作流程,扩大和推广从诊断到治疗的“一站式”服务,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接受治疗的可及性和及时性。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治疗管理,加强用药指导和病情监测,及时处理药物不良反应,加强艾滋病病毒耐药监测,提高治疗依从性,提高抗病毒治疗效果,减少受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失访。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中的结核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切实提高治疗效果。加强流动人口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治疗工作,完善病人异地治疗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乡派出所、乡司法所、乡卫生、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为监管场所内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提供规范化治疗,加强治疗病人出所(监)转介就医管理工作。
2.逐步扩大中医药治疗规模
乡卫计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制定中西医协同治疗方案,明确中西医治疗适用范围、时机、评价标准等。在现有治疗基础上,运用中医药传统疗法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提高治疗依从性。
3.进一步减轻治疗感染者和病人经济负担
乡卫生、乡社保所要根据艾滋病治疗需要和基金的承受能力,在基本药物目录和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增加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药物的种类,扩大用药范围。要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相关诊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范畴,加强就医和费用支付管理,切实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合理支出费用。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等相关疾病的治疗费用。适当提高被监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和生活补助。要做好与国家统一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衔接工作,切实减轻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在内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4.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验室检测和耐药毒株监测
积极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创造条件,根据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开展CD4细胞、病毒载量等相关检测。要建立艾滋病病毒耐药性监测网络,开展新发感染人群艾滋病病毒耐药毒株的监测,为科学指导抗病毒治疗、评价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制定相应对策提供依据。
5.加强机会性感染的预防和治疗
研究制定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策略,开展有效预防和治疗工作。继续提供复方新诺明预防机会性感染,不断完善防治结核病和艾滋病的合作机制,开展结核病与艾滋病双重感染监测、防治工作,对已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提高结核病与艾滋病双重感染诊断水平,加强预防、转诊、治疗和关怀工作;对发现的结核病病人要纳入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及时治疗。
(九)促进社会力量参与
继续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防治艾滋病工作,加大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力度,鼓励社会组织申请民政登记注册;将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纳入防治总体规划、年度投入经费纳入年度编制预算。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对辖区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将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明确部门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制,制定防治艾滋病工作防治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防治策略措施。各防艾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乡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重点地区的支持,形成防治合力。
乡党校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政策作为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培训学习内容,乡村委会干部、青年骨干培训率达100%。乡防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各成员单位领导、联络员和新上任政府领导、乡村防艾办负责人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及政策培训,提高对防治艾滋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乡防艾办要加强对防艾委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突出部门特色,细化防治艾滋病任务,量化防治艾滋病目标。
(二)政策支持
结合防治工作需要,根据市县防艾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制定出台和落实防治艾滋病工作人员津贴政策,为监管场所从事艾滋病防治的医务人员、监管民警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及抗机会性治疗、美沙酮维持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将艾滋病宣传教育及艾滋病检测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经费保障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乡村要加大财政投入,将防治艾滋病补助经费纳入“十三五”规划和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防治艾滋病工作经费逐年增长目标的落实。乡财政要根据防艾委成员单位年度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支持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治艾滋病工作的相关经费。
(四)加强队伍建设
乡要加强当地防治艾滋病队伍建设,完善机构设置,进一步加强充实乡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人员力量,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应配备相应专职人员。抗病毒治疗病人数超过150人的治疗点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乡卫生院设立艾滋病防治科,艾滋病防治科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并根据病人人数的上升,增加医护人员及咨询人员;乡防艾办、艾滋病防治科对抗病毒治疗工作进行技术管理,由乡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对夕阳乡的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组织。
(五)落实部门职责
乡卫生计生、企业、财政所等部门共同制定艾滋病防治规划、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将艾滋病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艾滋病防治经费,并组织实施和开展监督评估;会同编制管理部门解决艾滋病的防治、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设置方面的问题。
乡党委宣传部门要配合乡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制定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新闻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教育,组织实施艾滋病防治重大宣传活动。
乡文化站要按照宣传部门制定的宣传规划,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扩大群众知晓率。
乡民宗办负责结合民族和宗教习俗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乡教委负责组织学校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
乡科委要大力支持卫生部门组织对防治艾滋病科技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科技项目给予优先立项支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纳入科普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艾滋病治疗药品、诊断试剂以及安全套等预防用品的监督管理。对预防、诊断、治疗艾滋病的试剂、仪器和药品注册申请优先依法办理。做好吸毒成瘾者维持治疗的美沙酮等药品的监督管理。对进口、捐赠的艾滋病防治药品、试剂、设备进行快速依法审批。对社会安全套销售工作进行季度统计工作。
乡派出所负责禁毒、扫黄和打击非法采供血等工作,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对抓获的卖淫嫖娼人员的艾滋病检测及阳性暗娼管理工作;协同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共同做好药物维持治疗和其他针对吸毒人群的干预工作;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及戒毒康复场所的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列为新羁押人员常规检查内容,对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进行医学随访管理和抗病毒治疗,无抗病毒治疗条件的进行转介。
乡民政办负责对因艾滋病致贫,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给予生活救助,对艾滋病致孤儿童给予生活救助,并指导开展救助安置工作,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做好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乡扶贫办负责落实对农村艾滋病贫困家庭扶贫救助政策,支持纳入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感染者开展生产自救,通过扶贫政策扶持实现脱贫。
乡社保所负责艾滋病防治人力资源政策,按照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研究制定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补助、奖励政策、艾滋病职业暴露高危人员的保障政策。
乡城建办、乡公路管理所、乡文化站、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乡社保所等部门负责流动人口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乡公安派出所、乡文化站、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负责配合乡卫生计生执法开展娱乐、服务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 落实推广使用安全套等干预措施。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动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包括资金支持、员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及检测等。
乡工会联合会、乡团委、乡妇联负责组织和动员职工、青年、妇女、志愿者参与防治艾滋病工作,并做好职工、青年、妇女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维护职工、青年、妇女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乡红十字会负责动员红十字会会员、红十字青少年和红十字会志愿者参与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家属开展关怀救助工作。
各村委会、乡属有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关怀救助、社区艾滋病综合防治试点工作,扩大PITC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六)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升防治水平
建立完善与周边地区的合作机制,及时交流疫情及防控信息,共同做好周边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与周边地区组织合作交流,提升防治水平。
六、督导和奖惩
乡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每年组织对各防艾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和工作督导,2018年和2020年底分别进行《实施方案》中期和终期考核评估。
乡政府将逐年组织考核,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向各级党委、政府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