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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1612-016129 主题分类: 区政府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6-12-08 16:32 废止日期:
文号: 夕政通〔2016〕55号 关键字:
名 称: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6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兑付工作的通知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6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兑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8 16:32 浏览次数:203
字号:[ ]

根据晋宁县财政局、林业局《关于做好2016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晋财通〔2016〕2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我乡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加快我乡森林生态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环境,保障林权所有者权益,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生态屏障,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确保我乡2016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乡高度重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为将该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成立2016年生态公益林兑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何劲昆   乡 长

副组长: 葛小靖   副乡长

成 员: 刘亚成   乡林业站站长

        伊正贵   乡财政所所长

        张丽萍   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姚 鑫   乡农经站站长

        王富颖   乡林业站工作人员

我乡实行行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林业副乡长为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对公益林补偿兑付进行复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站,刘亚成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并积极有效组织开展补偿资金兑付工作,树立为“三农”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杜绝拖延怠办、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偿资金等行为发生,防止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农民上访等事件发生。

二、认真做好资金兑付的各项工作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按相关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好补偿资金兑付、监管等各项工作。乡财政所、乡林业站、乡农经站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程序,保证列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不重、不漏,确保兑付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补偿范围及标准。2016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为林地所有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使用权为个人的公益林,林地所有权属于国有的暂不实行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包括管护费和补偿费两个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资金兑现和监督,对权属为集体的,补偿费由全体村民共享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具体分配或使用方案在乡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按“一事一议”决定。根据“一事一议”的决定结果,如果是全体村民共享,均分到户的补偿费,全部通过“一折通”兑付给农户;如果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的补偿费拨入村集体账户,管护形式为聘请护林员统一管护。

补偿标准为:

1.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补偿费不论权属为集体还是个人均按10元/亩、年进行补偿,管护费已由县财政局扣除。

2.县级公益林补偿费不论权属为集体还是个人的均按6元/亩、年进行补偿。

(二)认真落实公示制。乡林业站要将补偿资金兑付政策、办法及金额等情况以村小组为单位造册登记到户,反复核实,向广大林农进行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三)资金兑付时限。公示无异议后,各村委会于2016年11月1日前报乡林业站,林业站将核准的公益林面积、补偿标准及补偿金额,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于2016年11月7日以前上报乡财政所。乡财政所核实林业站提供的信息后,录入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网络,信息录入后,财政所从补贴信息系统中打印补助发放汇总表,经乡林业站、财政所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2016年11月17日以前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审核无误的补贴发放汇总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财政所,财政所收到资金后,从补贴信息系统中导出发放的银行数据明细表,主管领导签字的补贴汇总表报送夕阳农村信用社网点通过“一折通”发放,以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通过农民补贴“一折通”的形式兑付到林农手中。

(四)资金兑付方式及管理。根据县林业局已核实的我乡规划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按权属补偿标准,属于兑付给林农个人的通过农民补贴“一折通”的形式发放;管护费根据管护形式由县级统筹拨付专项用于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及公益林资金兑付工作有关的其他支出。

(五)监督核查。兑付工作结束后,由乡纪委、乡监察室组成核查组对各村委会兑付工作进行抽查。对拖延怠办、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偿资金等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并扣减下一期补偿资金。

(六)档案管理。乡财政所、乡林业站和乡农经站要建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档案管理制度。对涉及补偿的各种文件、资料、表格整理成册,妥善保管,以便今后查询。

三、工作总结

兑付工作结束后,我乡要认真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的重点包括: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及兑付、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建议等情况。由乡林业站将工作总结、自检自查报告于2017年1月6日前分别报县林业局、财政局。

附件:1.《夕阳彝族乡2016年各村委会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统计表》

2.《夕阳彝族乡2016年各村委会村小组公益林面积及金额统计表》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1:       夕阳彝族乡2016年各村委会公益林面积及金额统计表
单位: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单位:元/亩、元 、亩            时间:2016年10月18日
序号村委会国家级市级县级集体面积个人面积合计面积集体金额个人金额合计金额当年补偿面积当年补偿金额
1夕阳7370297236218837092467452825202370925202
2保安00559555950559533570033570559533570
3田房00361436140361421684021684361421684
4新山50695583003130652130671186382011865813067118658
5一字格7321848025800258025800025800258025800
6绿溪3920118215601415741087214011012157411012
7木杵榔8720087208728720087208728720
8木鲊37341326722571907718119258181758179418355219258183552
合计
697324673186234998428550269425716248242819850269428198
      注:2016年公益林补偿标准:国家级、市级公益林按10元/亩补偿,县级公益林按6元/亩补偿;













附件2:   夕阳彝族乡2016年各村委会村小组公益林面积及金额统计表
单位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单位:元/亩、元           时间:2016年1018
序号村委会村小组国家级市级县级集体面积个人面积总面积集体金额个人金额合计金额当年补贴面积当年补贴金额
1夕阳鲁企祖442090012548813429292528982013429820
小绿溪2950207223670236715382015382236715382
2保安保安00430443040430425824025824430425824
下保安0087287208725232052328725232
田心0041941904192514025144192514
3田房马安村0094994909495694056949495694
大摆衣00135013500135081000810013508100
田房村00131513150131578900789013157890
4新山大夕阳245344114417330173312754012754173312754
小夕阳261859185929790297922354022354297922354
鸭打甸02015020150201520150020150201520150
小山村020720207022072207002020720207220720
旧 村01172011720117211720011720117211720
法多村03096030960309630960030960309630960
5一字格一字格村7321848025800258025800025800258025800
6绿溪大绿溪378059096809687320073209687320
新村14059259214606355214036926063692
7木杵榔果木8720087208728720087208728720
8木鲊一组002140214042144128402412864214412864
二组737346811343181243304193012042728431842728
三组1127648017750177517750017750177517750
四组18705006068175968766817059068760687668760
五组0414504039106414540390106041450414541450


合计697324673186194999628550281425038248242819850269428198

注:2016年公益林补偿标准:国家级、市级公益林按10元/亩补偿,县级公益林按6元/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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