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夕阳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的 通 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夕阳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组成人员如下:
一、 成员组成
站 长:何劲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站长:李明来(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杨 宝(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普云华(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兴举(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刘道连(乡派出所民警)
李 涛(乡安监站站长)
普绍华(乡路管所副所长)
何宇飞(乡农科站站长)
张忠生(乡安监站工作人员)
王永国(乡路管所工作人员)
王 超(乡路管所工作人员)
董雪飞(乡农科站工作人员)
钟晓飞(乡农科站工作人员)
姜云雄(乡派出所协警)
曹永勤(乡派出所协警)
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下设办公室在乡派出所,由李明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我乡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替补人员接替该工作并履行职责,不再另行下文通知。
二、工作职责
在乡政府的领导和公安交警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辖区内县道以下(不含县道)道路、场站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定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
3.在乡政府授权下与村、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4.深入分析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整治工作。
5.建立辖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实现对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
6.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并上报相关部门及时治理。
7.组织交通安全管理员在乡道、村道交通隘口、危险和事故多发点段,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劝导、查纠工作,劝导纠正制止交通违法行为。
8.督促驾驶员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文明行车承诺书,对违法载客车辆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9.完成乡政府和上级公安交警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