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有关单位:
现将《夕阳彝族乡2016年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
夕阳彝族乡2016年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2016年度全乡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根据《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昆安办〔2016〕15号)及《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通〔2015〕5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
乡安委办依据《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通〔2015〕50号),制定了《夕阳彝族乡2016年度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目标任务》(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了各行业领域内2016年必须完成分级考评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
乡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同上级部门工作对接,在上级部门制定(完善)的《分级评定标准》及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本年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及考评工作。各村村委会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积极配合乡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2016年度分类分级管理监管及考评工作。
二、加强业务对接,推进工作落实
乡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方案,摸清行业领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分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统计表。2016年11月30日前逐家推进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级考评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乡安委办将定期组织开展督查考核,乡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推进工作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安全生产级别升降管理
乡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日常监督检查与分类分级管理挂钩,对已经考评定级的生产经营单位符合降级或升级情形的,要严格按照《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通〔2015〕50号)要求,给予升级或降级,并加强对C、D级企业的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对评定为D级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每年进行复评,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D级企业的,要通过在媒体曝光、组织企业开展全员强制培训、停产停业整顿等多种方式,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严格企业级别升降的资料管理,在实施级别升降时,必须以获得表彰的文件或证书、取得相应资质的证书或文件、监督检查记录、复查记录、处罚决定书、事故通报(报告)等相关资料作为依据,规范级别升降管理。
四、及时总结,加强信息报送
为加强督促,定期了解乡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进度情况,请按以下要求将有关材料报乡安委办:
(一)乡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2016年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于2016年5月15日前报乡安委办。
(二)乡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分级评定标准,及时摸清底数,按照《工作目标任务》(附件1)表的要求,于2016年5月15日前将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统计表》(样表见附件2)报乡安委办。
(三)坚持季度报送,请乡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掌握了解本行业领域内上季度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推进情况、实施级别升降管理、典型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于2016年4月1日、7月1日、9月25日前报送乡安委办。
(四)加强总结,汇总全年情况,请乡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级考评和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情况、《已考评定级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统计表》(样表见附件3)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送乡安委办。
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传真):0871-67843048;
附件:1. 夕阳彝族乡2016年度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2. 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统计表
3. 已考评定级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