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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1612-016087 主题分类: 区政府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6-12-08 16:11 废止日期:
文号: 夕政通〔2016〕29号 关键字:
名 称: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8 16:11 浏览次数:129
字号:[ ]

各村委会: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农村字〔2016〕41号)、《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云统办发〔2016〕26号)和《晋宁县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防范和遏制农村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严格依法统计,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权威性。决定在全乡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及内容

在全乡范围内,对农村统计数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2014—2016年年定报数据,检查逐级上报的农村统计数据。具体包括农业产值统计、农林牧渔业统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等,并对农村统计依法统计、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基层基础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数据采集方法、数据加工处理和审核上报、数据评估、基础台账建设、农村统计数据是否存在造假和弄虚作假情况等一系列农村统计工作进行检查。

二、 检查时间:在7月6日前完成。

三、 检查办法

农村统计数据检查采取上下结合,分工负责,村级自查、乡领导小组复查与抽查相结合,资料检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一是上级数据与下级数据对比检查;二是报表数据与实际数据评估检查;三是报表数据与现场数据核对检查。

四、 具体安排

要对本辖区内各类农村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 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于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人员,认真组织做好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二)各村要严格按照这次检查的范围、内容、检查办法和时间安排,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蓄意造假、弄虚作假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负责农村统计的人员要认真自查,切实提高农村统计服务水平。

(四)以此次数据质量检查为契机,扎实做好农村统计的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村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自检自查工作报告,包括检查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报乡统计站汇总上报。

联系人:王麒懿       电话:18288748322

  附件:1.夕阳乡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

2.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结果汇总表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4日

附件1:

夕阳彝族乡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确保我乡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统筹检查全面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夕阳乡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宝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普文波   乡纪委书记

成 员:王麒懿   姚鑫   王创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统计站,王麒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统计质量检查日常工作及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结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夕阳乡统计站
指 标单位数量
一、 自查

自查县(市、区)数量
自查乡(镇)数量1
自查村数量10
县级参加检查人员数0
检查数据笔数90
查出数据错误笔数1
差错率%1.1
二、 复查

复查县(市、区)数量
复查乡(镇)数量1
复查村数量10
检查数据笔数80
查出数据错误笔数0
复查差错率%0
三、 按错误类型分

计算错误1
指标含义不清0
其他类型错误0
四、 按指标内容分

农林牧渔产值0
农林牧渔生产情况0
县基本情况表0
乡、建制镇基本情况表0
村基本情况表0
其他农村统计调查内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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