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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1612-016084 主题分类: 区政府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6-12-08 16:09 废止日期:
文号: 夕政通〔2016〕27号 关键字:
名 称: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2016年度森林防火期的通知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2016年度森林防火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8 16:09 浏览次数: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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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近期,全县持续降雨,地表湿度增加,林区火险隐患减小,据气象部门预报全县已进入雨季。根据《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决定:2016年度森林防火期于2016年5月31日结束。

各村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对部分尚存火险隐患的区域要继续抓好森林火灾防范,抓好野外火源管控及巡护工作,林业员、天保员按照工作职责继续做好防控工作,圆满完成本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各村要负责所属森林防火卡点房、望台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清点房间内物品并将堵车栏杆拆除确保道路行车安全并锁门、关窗,安排专人负责防火卡点房、望台及防火物资的管理。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各村委会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请各村委会按照乡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和《夕阳彝族乡2016年森林防火考核实施办法》认真撰写2016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总结,整理档案材料,做好迎接乡级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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