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有关部门: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夕阳彝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夕阳彝族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何劲昆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刘兴举 (夕阳彝族乡武装部部长)
李 浩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慧兰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葛小靖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明来 (夕阳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芷含 (夕阳彝族乡党政办副主任)
何宇飞 (夕阳彝族乡农科站站长)
矣正科 (夕阳彝族乡水管站站长)
刘亚成 (夕阳彝族乡林业站站长)
李 涛 (夕阳彝族乡安监站站长)
伊正贵 (夕阳彝族乡财政所所长)
靳文荣 (夕阳彝族乡国土所所长)
矣宏明 (夕阳彝族乡民政办主任、社保所长)
王艺璇 (夕阳卫生院院长)
各村委会书记、主任、农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夕阳彝族乡农科站,由农科站站长何宇飞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的命令和指示,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组织相关部门对气象灾害进行评估,做好气象灾害其他相关工作。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2日
附件1:
晋抗震指办﹝2016﹞1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晋宁县地震应急准备
工作自查和联合检查的通知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迎接市政府联合检查组对我县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自查和联合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成员单位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并进行自检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要求的情况,各级政府抗震救灾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工作机制、行动方案、指挥平台、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应急避难场所、“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计划、应急队伍建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建设与准备情况。
(二)生命线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及相关企事业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和重要设施应急准备情况,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处置方案。
(三)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以及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急预案及演练、防震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自检自查时间:2016年3月4日至3月15日,各成员单位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检自查。自检自查报告于3月15日前通过OA系统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科信局收发员)。
市级联合检查时间:另行通知,请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台账,以备市级联合检查组的检查。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自查和联合检查的通知
晋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附件2: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于开展2016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自查和联合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防震减灾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关于加强2016年地震重点危险区抗震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云抗指发电〔2016〕1号)要求,请各单位按照《昆明市防震减灾应急行动工作预案》(昆政办〔2015〕162号)第八章应急准备及保障措施的安排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组织自检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要求的情况,各级政府抗震救灾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工作机制、行动方案、指挥平台、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应急避难场所、“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计划、应急队伍建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建设与准备情况。
(二)生命线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及相关企事业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和重要设施应急准备情况,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处置方案。
(三)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以及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急预案及演练、防震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阶段
2016年3月1日至3月30日,各单位按照检查内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检自查。自检自查报告于4月5日前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二)联合检查
2016年3月5日至4月30日,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抽检部分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及时形成检查报告上报市政府(抽查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组构成
检查组组长由市防震减灾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防震减灾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相关的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请各单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2016年3月2日前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防震减灾局)。
联系人:李洪安 15925217163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