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夕阳彝族乡建设领域重点建设项目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城建办、公路管理所、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水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负责重点项目建设(代建)任务的相关企业及工程建设指挥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建设领域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抓好事故预防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两节”及省、市、县两会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在我乡“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奠定安全生产的良好基础,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建设领域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夕阳彝族乡建设领域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中各项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联系人:李涛 电话(传真):67843048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3日
夕阳彝族乡建设领域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我乡建设领域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保持我乡建设领域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形势,确保“两节”及省、市、县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的局面,为我乡“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奠定安全生产的良好基础。根据我乡建设领域重点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生产安全管理应当“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 ”的总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在春节前夕,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建设领域“五方”主体责任;监督各方彻查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维稳定、保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行业(业务)主管、属地监管、政府安全监管机构综合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我乡道路交通、水利设施等重点高危险性建设和施工工程项目的安全大检查,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工作任务分解
1.乡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乡城建办、乡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
配 合 单 位: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乡派出所、各村委会
2.在建道路安全检查
牵头责任单位:乡公路管理所
配 合 单 位: 各村委会
3.水利设施。
责任单位:乡水管站
配 合 单 位: 各村委会
(二)检查内容
1. 建设项目“五方”责任主体检查内容
(1)查建设方项目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履行职责工作痕迹是否完整,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项目安全经费是否按工程预算按期拨付、使用情况是否进行了有效监督,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是否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并且组织项目其他参建单位定期对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工作进行巡检和专项检查。
(2)查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检测检验等参建企业合同中承诺的各类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驻场代表是否在岗、在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规定的职责是否履职到位,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相关报告是否真实可靠。
(3)查施工单位合同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各类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规定的职责是否履职到位。
(4)查监理单位合同中承诺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工作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规定的职责是否履职到位。
设计、施工、监理三方重点要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程序是否依规、合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技术方案》是否经过论证,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并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旁站纪录是否齐全;施工现场巡检、巡查、隐患整改机制是否形成,监理单位安全监理指令是否及时下达,并且得到认真回复;特种设备、压力容具是否在检验合格期限内,维护、使用是否满足规范标准和质监机关规章规定;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规定,并且满足施工现场、试运行项目防火安全要求;项目应急救援能力是否得到持续的增强。
2.各级各部门自检自查内容
各级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的同时,应当对本地区、本行业建设领域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自检自查。通过自检自查,解决好对本地区、本行业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生产安全监管“管什么”、“怎样管”这两个根本问题,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监管履职能力。
三、检查时间及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为2016年1月6日—1月25日。检查方式采取牵头部门与配合单位协调合作,通过统一集中检查或分组检查方式进行。通过先现场检查,后按查阅工作台账、问询相关责任人、反馈意见的步骤实施。
四、其他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建设项目相关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建设领域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逐条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大检查工作的跟踪督促,及时通报大检查工作进展。
(二)请乡城建办、乡水管站、乡公路管所认真撰写《2015年度建设领域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自检自查报告》并于2016年1月28日前,通过OA系统书面上报乡安委办,并由乡安委办于2015年1月31日前汇总上报县安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