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教育系统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晋宁县教育系统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晋宁县教育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2.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
3.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协调指导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4.统筹规划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园)布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的批报和审批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的管理规定,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监督直属学校(单位)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育系统专项经费的执行情况;
6.负责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的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有关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参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各级各类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有关待遇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7.按照管理权限,归口管理全县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与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职业学校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8.归口管理全县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9.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科学、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教改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0.负责全县教育对外交流工作;
11.指导全县学校条件装备、中小学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管理社会化工作;
12.负责全县教育宣传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及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工作;
13.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14.规划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及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电化教育和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晋宁一中搬迁新建BT项目政府债务偿还;推进晋宁二中、六街中学新建项目;完成昆阳街道办、晋城镇、夕阳乡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推进县职中三期改扩建工程;
2.实施“春风化雨”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6 %、户籍适龄儿童入园率7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数的40%、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数的15%;
3.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
4.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0个。分别为:
1.行政单位1个(晋宁县教育局)
2.其他事业单位3个(1.晋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晋宁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3.晋宁县教学研究室)
3.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所(晋宁县教师进修学校)
4.普通高级中学2所(1.晋宁县第一中学、2.晋宁县第二中学)
5.职业高中1所(晋宁县职业高级中学)
6.初级中学8所(1.晋宁县第三中学、2.晋宁县第四中学、3.晋宁县第五中学、4.晋宁县第六中学、5.晋宁县第七中学、6晋宁县宝峰中学、7.晋宁县双河民族中学、8.晋宁县夕阳民族中学)
7.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晋宁县昆阳九年一贯制学校)
8.小学18所(1.晋宁县昆阳第一小学、2.晋宁县昆阳第二小学、
3.晋宁县昆阳第三小学、4.晋宁县昆阳第四小学、5.晋宁县昆阳第六小学、6.晋宁县昆阳第七小学、7.晋宁县晋城第一小学、8.晋宁县晋城第二小学、9.晋宁县晋城第三小学、10.晋宁县晋城第四小学、11.晋宁县晋城第五小学、12.晋宁县晋城第六小学、13.晋宁县二街中心小学、14.晋宁县六街中心小学、15.晋宁县上蒜第一小学、16.晋宁县上蒜第二小学、17.晋宁县双河民族小学、18.晋宁县夕阳民族小学)
9.幼儿园6所(1.晋宁县幼儿园、2.晋宁县晋城幼儿园、3.晋宁县双河中学幼儿园、4.晋宁县上蒜中心幼儿园、5.晋宁县六街中心幼儿园、6.晋宁县二街中心幼儿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62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6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713人。
离退休人员1305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1298人。
实有车辆编制40辆,在编实有车辆3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晋宁县教育系统决算总收入4895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87.54万元,占总收入的98.23%;事业收入798.01万元,占总收入的1.63%;经营收入71.07万元,占总收入的0.14%;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7886.26万元,增长19.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35.77万元,增长20.06%;事业收入减少148.62万元;减少15.69%、经营收入减少0.89万元,减少1.24%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政府全额保障教育投入,确保教育“三增长、两比例”达到法定指标要求。
事业收入减少的原因为:国家“减、免、助”政策的逐步实施,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零”收费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步减免收费。
经营性收入为晋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收入,两年数据基本持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816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29.55万元,占总支出的75.64%;项目支出11659.82万元,占总支出的24.21%;经营支出71.07万元,占总支出的0.15%。
部门决算总支出4490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52.23万元,占总支出的61.58%;项目支出17183.49万元,占总支出的38.26%;经营支出71.96万元,占总支出的0.16%。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3252.76万元,增长7.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777.32万元,增长31.74%;项目支出减少5523.67万元,减少32.15%;经营支出减少0.89万元,减少1.24%。
总支出和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保障教育投入“三增长、两比例”法定指标;
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教育基本建设投入基本完成。
经营支出为晋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支出,两年数据基本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42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194.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33.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68.82万元。项目经费的投入,首先,保证了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工作的落实和国家对教育“减、免、助”政策的落实,其次设立了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再次,确保了教育基本建设投入和实施设备购置;最后,确保了水源区贫困补助等各项民生项目的落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教育系统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96.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99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中小学校舍建设、中小学教学实施购置、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系统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2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8.9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3.5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教育系统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4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教育系统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1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4年一致;运行维护费21.12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5.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教育系统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591批次,15781人次,接待费开支98.91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8.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工作检查、工作调研、工作验收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教育系统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增长、两比例:
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教师工资逐年增长;预算内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4%;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达14%;
2.减、免、助政策:
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和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费;
特殊教育免除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
高中教育免除贫困学生学杂费,补助贫困学生助学金;
职业教育免除涉农专业学生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和贫困学生助学金;
学前教育补助贫困幼儿助学金。
3.义务教育保障机制:
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和教科书费,补助公用经费和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