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
晋发改经贸发〔2016〕135号
关于晋宁县夕阳乡高粱地村委会小河边机耕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晋宁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晋宁县夕阳乡高粱地村委会小河边机耕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建设夕阳乡高粱地村委会小河边机耕路建设项目的批复》(晋政复[2016]9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你单位决定实施“晋宁县夕阳乡高粱地村委会小河边机耕路建设项目”。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宁县夕阳乡高粱地村委会小河边机耕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夕阳乡高粱地村委会。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田间机耕路760米。
四、总投资:约60万元。
。
五、资金来源:县农业综合开发历年项目结余资金。
六、建设周期:3个月。
七、其他: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待手续齐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二○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抄送:县政府办 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滇管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消防大队,县电力公司。
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办公室印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