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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1609-009898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9-08 09:27
名 称: 《昆明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惠农政策汇编》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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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惠农政策汇编》七

发布时间:2016-09-08 09:27 浏览次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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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对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主要规定?

  答:通过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根据《云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不得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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