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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1502-010225 主题分类: 区政府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5-02-10 09:0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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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5-02-10 09:06 浏览次数: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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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
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15年春节、元宵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于公开举办的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要严格审批报备制度。对于在旅游景区内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要督促相关企业制定“两节”期间应急预案,特别是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重点旅游景区、高星级旅游饭店要有防踩踏、消防等专项预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人群密集场所联合开展防踩踏、消防等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通知》要求加强旅游安全检查。要督促相关旅游景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旅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住宿、旅游景区、旅游购物、旅游娱乐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包车的安全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餐饮的安全检查;质检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旅游观光车、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包机、空中游览、旅游专列的安全检查。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综合整治旅游市场,重点整治行业垄断、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非法行为,畅通游客投诉渠道,妥善处理节日期间旅游纠纷。充分利用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聚集场所,做好文明旅游宣传,重点做好对出境游客的文明宣传,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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