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动态(2013年4月)
花凤莲 任晋宁县政协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永华 免去晋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赵丽娟 任晋宁县总工会主席,免去中共上蒜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胡翠芝 免去晋宁县总工会主席职务;
田红飞 任晋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晋宁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职务;
李永红 明确为正科级;
孙建刚 任晋宁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免去晋宁县人民法院昆阳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黄 锦 任晋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刀 勇 免去晋宁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蒋坚桥 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李建明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职务;
张继荣 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职务;
宋延松 免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朱瑾波 任晋宁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兼任中共晋城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免去晋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 成 任晋宁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晋宁县公安局新街派出所所长职务;
胡泽宁 任晋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晋宁县公安局上蒜派出所所长兼中共上蒜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普绍文 任晋宁县公安局宝峰派出所教导员,免去晋宁县公安局上蒜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赵 彪 任晋宁县公安局上蒜派出所所长,兼任中共上蒜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免去晋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子雄 任晋宁县公安局上蒜派出所教导员,免去晋宁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杨卫云 任晋宁县公安局新街派出所所长,免去晋宁县公安局昆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黄毓林 任晋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免去晋宁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杨 志 任晋宁县看守所副所长,免去晋宁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明来 任晋宁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志刚 任晋宁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璨辉 任晋宁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宋海洁 任晋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免去晋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汤 金 任中共晋宁县委昆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正科级,主持工作),免去中共晋宁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云海 任中共晋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法纪监察室主任,免去晋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洪向东 任中共晋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试用期一年),免去中共晋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法纪监察室主任职务;
杨 飞 任中共晋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五纪工委书记,免去中共晋宁县公安局委员会委员、晋宁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职务;
刘建文 任晋宁县“四创两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免去中共晋宁县委、晋宁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正明 任中共晋宁县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免去中共晋宁县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方 锐 任中共晋宁县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云富 任晋宁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晋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龚树芬 任晋宁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晋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 浩 任晋宁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晋宁县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杜 林 兼任中共晋宁县委群众工作局局长、中共晋宁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戴晓东 兼任中共晋宁县委群众工作局副局长;
任碧刚 任晋宁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中共晋宁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职务;
吕 丰 任中共晋宁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兼晋宁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晋宁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王翠花 任晋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晋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佰明 免去中共晋宁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宝昆 任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免去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 伟 任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免去晋宁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李勇刚 任晋宁县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局长,免去中共晋宁县教育局委员会委员、晋宁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 伟 任晋宁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文灿 任晋宁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晋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毕存红 任晋宁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温艳琴 任晋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廖 勇 任晋宁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免去晋宁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杨 坤 任晋宁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晋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建国 任中共晋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支委员会委员、晋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免去晋宁县“四创两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兼中共晋宁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苏雪峰 免去中共晋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支委员会委员、晋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张忆文 任晋宁县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江芬 任晋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免去中共晋宁县卫生局委员会委员、晋宁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李宗润 任晋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苏俊姣 任晋宁县卫生局副局长,免去晋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树春 任晋宁县卫生局副局长兼晋宁县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局局长,免去晋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普娅馨 任晋宁县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李自坤 任晋宁县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免去晋宁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张学斌 任晋宁县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
罗 强 任晋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段嘉祥 任晋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免去晋宁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张兴华 免去中共晋宁县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安明生 任中共双河彝族乡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中共晋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五纪工委书记职务;
刘 洋 任中共夕阳彝族乡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晋宁县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李树功 免去中共夕阳彝族乡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杨望城 任中共上蒜镇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中共双河彝族乡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郭汝明 任中共六街镇委员会书记;
李社荣 免去中共六街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何 方 任晋宁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张美锦 任晋宁县规划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姚 祥 任晋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高 林 任晋宁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郭兰信 任晋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赵燕飞 任晋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助理(挂职一年);
李忠林 免去晋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