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9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6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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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 主体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25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
整改任务 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9:滇池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禁种蔬菜和地栽花卉落实不到位(40—11) | ||
整改情况 | 昆明市晋宁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9(40—11)问题整改任务2194亩,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昆阳街道完成整改94.6亩,上蒜镇完成整改1451亩,晋城街道完成整改648.5亩。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2025年12月24日,昆明市晋宁区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区级验收。 |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许玲 0871-67807751 电子邮箱:XDS500@163.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