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
建设地点: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化工园区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佳亿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基地,总用地面积为40340m2(60.51亩),总建筑面积14000m2。项目在原烘干设备出口处新增一套烘干设备,使原有产品的含水率从6%降低到1.5%,并配套新增一台旋风除尘装置和一台布袋除尘器。提升改造完成后原主体工程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均不发生变化。项目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项目总投资51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1)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2)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在风速大于四级风速气象条件下加大洒水量及酒水频次;(3)施工建筑材料定点堆放,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并用蓬布遮盖建筑材料,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4)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优化运输车辆出入场路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严密,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不得污染道路;(5)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二)废水:(1)施工期建筑施工废水经临时排水沟收集后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项目施工过程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工业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1)选择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并注意保养,维持其最低噪声水平;(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噪声设备应避免在夜间作业,尽量在白天进行;(3)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4)张贴施工公告,走访受影响群众,取得附近群众的谅解。
(四)固体废物:(1)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外运,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进行规范化处置;(2)设备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商;(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烘干废气经“新增旋风除尘器+布袋处理器”设备处理后通过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米。
无组织废气:无。
(二)废水: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节水用水管理条例》,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回收利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设置在现有项目内,不新增用地,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及雨水排放口依托现有项目。
(三)地下水、土壤:针对可能出现的污染环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本次评价提出以下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企业应制定、优化相应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尽量避免污染物跑、冒、滴、漏。若不慎发生污染物跑、冒、滴、漏,应及时清洁。
(2)分区防控措施
依据厂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如下:
①重点污染防治区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储罐区;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
②一般防渗区为厂房、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池,防渗措施为铺设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
(四)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规范收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项目生物质燃料残渣与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砖厂制作空心砖或水泥厂使用。废机油、废沾油抹布、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七)环境风险:非正常情况下,若项目废机油发生泄漏,可能流出危废暂存间,从而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土壤;遇到明火会发生自燃,从而导致火灾、爆炸,燃烧废气会污染大气环境,严重时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项目特点,对储存及使用过程存在的风险进行管理,具体措施有:
①储存物贮放设置明显的标志;
②对各类火种、火源和有散发火花危险的机械设备、作业活动,以及可燃、易燃物品等实行严格管理,禁止人员带火种进入存储场,对存储场作业动火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制度;
③对各类安全设施、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责任到人落实整改;
④贮存场所及设备,实行安全责任制;
⑤危废暂存间防渗工程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即: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jnhbjb@163.com
电话/传真:0871-67801832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北苑路21号
邮编:650600。
 《30万吨年(粒状)过磷酸钙装置搬迁技改扩建项目提升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