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云、李萌)
发布时间:2025-10-27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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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李云、李萌将坐落于晋宁县昆阳镇昆阳街8号6幢20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共有权证)(土地证)遗失,房产证号为2009011614号,共有权证为2009009836号,土地证号为晋国(2010)字第296号,建筑面积:66.14平方米,宗地面积为:20.5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共有权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云、李萌
2025 年 10 月 27 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