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受理回应机制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渠道,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受理回应机制,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咨询投诉“一站式”处理。
一、方式途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采取信件方式投诉,也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
二、受理范围
晋宁区政府人民办公室制定涉及办内工作的政策措施,如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政策措施涉嫌存在应审未审或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问题反映。
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包括以下情形:
(一)有关政策措施未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或者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不规范。
(二)有关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
(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情形。
三、受理主体
按照“谁制定、谁受理”的原则,由区政府办公室制定涉及办内工作的政策措施由本办受理相关投诉。(涉及全区工作的,由文件起草单位受理)
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电话投诉或者来信等方式向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投诉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材料和证据。匿名、假名、无联系方式、无事实证据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电话:12345 0871-67892026
通讯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郑和路365号,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规科(邮政编码:6506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字样。
四、受理及不予受理情情形
(一)受理材料内容
投诉人应当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投诉内容一般包括:
1.投诉人的基本情况;
2.政策措施的起草单位及地址;
3.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4.是否就同一事实已向其他机关投诉,或者就依据该政策措施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不予受理情形
投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不予受理:
1.不属于本通知第二点规定情形的;
2.投诉已核查处理结束,投诉人以同一事实或理由重复投诉的;
3.对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所依据的政策措施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4.投诉材料不完整、不明确,经区政府办公室调查、核实要求,未在10个工作日内补正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判断投诉材料指向的;
5.不予受理投诉的其他情形。
五、投诉处理
区政府办公室政策制定科室收到投诉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及时补审。
(二)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处理过程中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策措施进行协助审查。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
(三)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投诉人作出解释说明,并逐年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实施期限到期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
六、投诉回应
区政府办公室政策制定科室受理投诉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或实名投诉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决定。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分送的投诉,相关科室应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政策制定科室要充分认识建立投诉受理回应机制对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明确承担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受理回应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在接到投诉后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政策制定科室要形成常态化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和工作衔接,避免推诿扯皮和无故拖延。在受理回应投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相关建议,请及时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促进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受理回应机制不断完善。
(三)加强督办指导。要认真收集公平竞争审查投诉情况,定期梳理、分析、通报。要做好投诉分送工作,对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协调。
附件:1.公平竞争审查反映、投诉事项登记表
2.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受理通知书
3.公平竞争审查投诉核查结果反馈通知书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附件1
公平竞争审查反映投诉事项登记表
收到日期 | ||
反映、投诉人信息 | 姓名/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
联系方式 | ||
电子邮箱 | ||
反映、投诉 事项 | 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政策措施名称及条款 | |
政策措施制定机关 | ||
政策措施印发时间 | ||
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相关依据及材料 | ||
备注 | ||
附件2
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受理通知书
我办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关于 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投诉。经核查,我办决定受理。
特此告知。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3
公平竞争审查投诉核查结果反馈通知书
我办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关于 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投诉,经核查,现将相关结果反馈如下: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