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昆明市晋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接服务主体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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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经公开遴选确定晋宁康云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晋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接服务主体一事,现因客观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此前已确定的主体资格,并择期重新启动相关程序,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7日
公告期间如有疑问,请与晋宁区农业经营管理站联系,联系电话:0871-67894967。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