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昆明市晋宁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昆明市晋宁区统计局
昆明市晋宁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23〕10号)《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29号)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和昆明市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全区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晋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五经普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区经普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将落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作为全面摸清我区经济家底的重要政治任务来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区政府将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重点督办。2023年5月30日,晋宁区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27个部门为成员的晋宁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区8个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均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推动普查顺利实施。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供多方保障,在普查宣传、数据共享、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科学规范实施
昆明市晋宁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经普办普查工作要求,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统筹普查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在制度保障上,通过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学习部分发达地区先进做法和前期调研工作积累,制定了符合晋宁实际的联系督导制度、问题解答制度、进度监测制度等,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技术手段上,全面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鼓励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显著提高。
三、依法普查,树牢法纪意识
全区各级普查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坚决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云南省实施方案》,树牢法律意识,加强统计和普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公布经济普查违法举报方式,依法依规受理、办理经济普查违法举报线索。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现象,切实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数据质量核查,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坚决纠正经济普查违法行为和失实数据,确保全区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区坚持“谋划从早、推动从紧、落实从严”工作导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着力抓好普查保障、单位清查、培训试点、宣传造势、入户登记等重点环节工作,突出重点、攻坚克难。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400余名普查工作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取得了丰富详实资料和巨大成果。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客观反映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地方党委政府准确把握新形势,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实现地方战略发展目标提供了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五、全程把控,确保数据质量
晋宁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强化现场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坚持三级联动审核,实现数据即报即审即查,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晋宁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5个普查小区、107家单位进行现场数据质量核查。检查主要结果表明,我区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昆明市晋宁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较好反映五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917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市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27.7%,从业人员64957人,增长10.4%;个体经营户17507个,从业人员398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