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蒜镇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农业农村部、省委、省纪委监委有关部署要求,根据市、区关于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工作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按照市级下发的《县(市区)组织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工作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聚焦“清什么”“清得全”“清得准”,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形成明白账。
2.妥善处置问题。聚焦“是什么”“为什么”“如何改”,坚持边摸情况、边查问题、边分类处置,科学精准督促整改一批不规范问题,攻坚克难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移送一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3.构建科学监管体系。聚焦“有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怎么集成运用”,强化问题成因分析,本着“既重实体又重程序、既重全面覆盖又重针对性、既重各部分科学合理又重系统集成高效”的原则,全面查清法规制度、体制机制、组织职能等方面的缺陷,研究提出弥补措施,建立完善科学监管体系。查找和梳理存在的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
(二)工作任务
1.清查范围:全镇78个已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15个村委会、63个村民小组及其兴办的全资、控股公司(合作社)。
2.清查登记时点:以2024年12月31日为登记时点,具体时段为201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日,现状一般追溯至党的十八大以来,特殊重要情况根据需要向前追溯。
3.具体任务:一是要把村、组集体经济区分开来,采取村组自查、镇级清查核实、区级工作专班抽查评估的方式摸清家底,清查核实组要全面系统逐一清查核实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含使用权)的“三资”,详细登记其存在的状态、数量等情况。要特别注意摸清扶贫项目资金资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资产,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均不做价值评估,只做现状描述,着重解决“有没有”、“有多少”、“什么样”,清查结果依法采取恰当方式公开。二是在区级工作专班的指导下,按照市级下发的《操作规程》依规依纪依法对每一类问题进行
详细处置意见研究,明确整改主体和时限,系统评估整改成效,高质量妥善处置发现的问题。三是配合区级工作专班完成对市级相关制度的修改完善,按照区级形成的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要求完善我镇相关制度。
二、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镇党委、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的专项工作。成立上蒜镇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和分管农经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党总支(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为成员,各司其职、协同落实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组建工作机构并明确职责(2025年3月10日前)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余 红
副组长:卢 霞
成 员:赵鹏飞、王红菲、李春艳、李桂芬
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主要负责做好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文件的起草、审定、报批,会议筹备,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好各项数据资料的收集、调度、汇总、上报等。统筹组织各清查核实组开展推磨核查、“回头看”、公示公告等工作。做好专项工作档案收集、汇总、归档工作。组织辖区内的村集体“三资”家底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过程监督和结果审核,配合区工作专班开展抽查评估、回头看等工作,督促村组完成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的整改等。
2.清查核实组
第一组
组 长:余 红
副组长:赵鹏飞
成 员:金灵珍、杨跃萍、杨黄萍、岳 蓉、刘 英、文光亚及联系点人员。
负责联系村委会:石寨、河泊、金砂、下石美、牛恋。
第二组
组 长:张俊才
副组长:卢 霞
成 员:李 艳、高甜甜、郭小艺、郑皓月、李淋雨、杨冬梅及联系点人员。
负责联系村委会:小朴、宝兴、竹园、上蒜、三多。
第三组
组 长:张 燕
副组长:李晓玲
成 员:李桂芬、李梦洁、杨高颖、段 钰、王 斌、李 健及联系点人员。
负责联系村委会:柳坝、段七、科地、洗澡塘、鲁纳。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全面清查核实村级、组级集体经济组织 “三资”,按《操作规程》,摸清家底,查找账内账外问题,督促完善台账;核实《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等数据,确保账实相符;梳理经营性资产经营、合同签订及资金入账情况,掌握历年征地拆迁情况,完成相关表格填写与图册建立,核查扶贫项目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清查全资公司和合作社经营监管情况,摸排登记问题线索,分析问题原因提建议,分类处置存在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完成交办任务等。
3.村组工作组
组 长:村党总支(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成 员:全体村组干部
工作职责:按《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全面核实村集体“三资”,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31张》、《集体经济组织账套清查汇总表》、《集体经济组织历次征地及拆迁情况明细表》、《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当期合同明细表》、《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全资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图册》、《扶贫项目资产清查台账》等材料上报,并做好问题整改。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好全过程监督,并督促问题整改。
(二)制定方案和收集资料(2025年3月15日前)
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镇级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责任。按照《操作规程》由综合协调组收集区级行业主管部门、镇属各部门及村组提供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政策法规制度、问题清单、基础数据、参考材料和清单等5类资料。同步将以上资料进行审核及分类整理,印发各清查核实组,并按区级要求及时报送至区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2025年3月15日前)
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和工作要求。邀请区级工作专班开展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全面摸清家底(2025年5月20日前)
1.各村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工作的公告(附件5),在村内张贴。(3月16日前)
2.各村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上报综合协调组,各村、组按年度填报附件4《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清查核实组结合镇属各部门、村组提供的基础材料,到实地进行清查核实,梳理存在的问题上报镇综合协调组。(5月10日前)
3.镇清查核实组需核实农村集体“三资”家底情况,并完成《操作规程》中附件表4,6,7,8,9,11,13,15,16(参照附件3填写)及图册等上报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对各村上报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审核无误后,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不低于所辖村总数20%的比例开展再清查再核实工作。村、组要对清查核实结果在村内进行公示确认(附件17),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由村组全面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工作。(5月20日前)
(五)妥善处置问题,构建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制度和组织体系。(2025年7月25日前)
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研究提出对每一类问题的详细处置处理意见,明确处置处理措施的执行主体和完成时限,系统评估整改成效并及时弥补不足,结合实际依规依纪依法高质量妥善处置发现的所有问题。清查核实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具体精准描述,明确分类后,提出初步处置建议,如实填写《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发现问题汇总表》,并报综合协调组统一汇总研判,如属于问题线索的填报《问题线索移送登记表》,经镇领导小组审核后,一并上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区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镇村“三资”监管制度。
(六)总结分析(2025年8月25日前)
镇级召开会议,及时总结专项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有效做法,盘点工作成果,评估工作质效,形成专项工作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统筹调度机制,根据需要召开调度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分析研判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联动,上下贯通、协同落实责任分工,保障人员到位,形成工作合力。
(二)镇级专项工作经费由本级财政保障,办公设备由镇上统筹安排,村级开展工作经费自行承担。
(三)参与专项工作的全体同志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团结协作、服从指挥,重大事项及时、逐级请示报告。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填报相关报表,不得随意增加填报事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上蒜镇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