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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改革信息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6-11 15:44
名 称: 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退役军人服务“一类事”办事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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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退役军人服务“一类事”办事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1 15:4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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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决策部 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和企业、群众需求,紧扣服务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延伸拓展基本政务服务“ 一件事”基础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政务服务局研究制定了昆明市晋宁区退役军人服务“一类事”办事指南,现印发各单位,请各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昆明市晋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6月9日



昆明市晋宁区退役军人服务“一类事”办事指南







昆明市晋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退役军人服务“一类事”

“一类事事项编码”


牵头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单位

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政务服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非法人企业

涉及事项

(服务)

1.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

2.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除大中型客货车外的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

3.就业岗位信息推荐服务

4.创业贷款服务

5.退役军人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6.退役军人学历提升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1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3

是否收费

线下跑动次数

1次

线下跑一次原

因和环节

现场咨询创业贷款政策

网上办理深度

三级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有无中介服务

联办能力

联合受理、联合审查、联合审批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东凤路鸥陆广场国资大厦,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1-A17号综合窗口

2.电话咨询:0871-67808297    0871-67898553

监督方式

现场投诉: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东凤路鸥陆广场国资大厦,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政务科

2.电话投诉:0871-67892234           0871-67802249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办理地址

现场办理: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二、设定依据

(一)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

按照云南省2024退役军人服务设定。

(二)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除大中型客货车外的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年12月4日公安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就业岗位信息推荐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开展就业推荐、职业指导,帮助退役军人就业。第四十一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

(四)创业贷款服务

《云南金融监管局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数据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创业贷工作的通知》(云金发〔2 025〕4号)(二)推进退役军人数据融通整合。在符合数据管理及有关保密政策法规要求前提下,向融信服平台共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数据,融合使用其他公共数据,为退役军人精准提供“数据+政策+金融”服务。(三〉研发专属产品。引导银行机构积极研发退役军人专属信贷产品。相关银行机构要将已有军创贷、军功贷等产品及符合退役军人需求的优质贷款产品发布于融信服平台退役军人服务专栏。要用好用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第四条贷:指对在我省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已进行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人员,提供3年期个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创业不超过11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扶持对上述群体中的女性创业者,应纳入重点扶持对象范围.扶持对象范围由金融管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适时调整完善

(五)退役军人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五条 国家对军人子女予以教育优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军人子女提供当地优质教育资源,创造接受良好教育的条件。军人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可以在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入学,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按照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享受录取等方面的优待。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报考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录取;烈士子女享受加分等优待。

烈士子女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按照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有关费用免除等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鼓励和扶持具备条件的民办学校,为军人子女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提供教育优待。

(六)退役军人学历提升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八)实施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调整专业、攻读研究生等优待政策。加大教育支持力度,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以及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措施,为退役军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更多机会,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竞争力。

三、申报须知组合

(一)办理前置条件:无。

(二)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可免于提交。

(三)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标准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出具部门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涉及事项

非必要材料涉及情形

备注

1

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







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


按照云南省2024年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申请材料要求提交

2

身份证明

原件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派出所

/

必要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除大中型客货车外的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

2.创业贷款服务



3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原件

电子

其他

医疗机构

/

必要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除大中型客货车外的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



4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原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机关

/

必要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除大中型客货车外的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



5

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原件

电子

其他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部队现役人员无需提供)

/

必要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除大中型客货车外的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



6

军车驾驶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原件

电子

其他

部队驾驶证核发机关(武警部队申请的无需提供)

/

必要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除大中型客货车外的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



7

备用联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1

非必要

创业贷款服务

申请20万及以下免担保方式提供


8

借款承诺书

原件

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人社部门核发

1

必要

创业贷款服务



9

申请审批表

原件

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人社部门核发

1

必要

创业贷款服务



10

就业带动名册

原件

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人社部门核发

1

必要

创业贷款服务



11

备用联系人告知书

原件

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人社部门核发

1

非必要

创业贷款服务

申请20万及以下免担保方式及贷免扶补(30万内)免担保方式提供


12

创业计划书

原件

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人社部门核发

1

非必要

创业贷款服务

申请贷免扶补(30万内)免担保方式提供


13

《就业创业证》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

1

必要

创业贷款服务



14

工商营业执照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

1

必要

创业贷款服务



15

个体经营的提供租房协议(种植的提供租地协议和村委会出具的租地证明)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

1

必要

创业贷款服务



16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

1

必要

创业贷款服务



17

借款人及配偶名下的不动产权复印件或村委会出具的房产证明

复印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

1

必要

创业贷款服务




五、办理流程

图片1

六、办理结果

(一)结果信息

序号

结果名称

结果类型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备注

1

机动车驾驶证

证照

2

贷款合同

其他

(二)结果样本

1.机动车驾驶证

图片2

2.贷款合同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贷款方式及实际贷款银行提供的合同模版为准

七、收费信息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网上支付

驾驶证工本费

10元/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中,第一条第四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在对考试合格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发放驾驶证时,收取驾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第五项:补发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均按上述标准收费,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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