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5年第二季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2025 年二季度,在积极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背景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自检自查工作,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策措施学习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规范和能力提升双轮驱动,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队伍建设。严格对照《昆明市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系统性强化审查人员法治思维、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深化理论学习,推动审查标准执行更精准、审查程序运用更规范、审查质效提升更显著,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坚实政策支撑。
二、本单位自查情况
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在一季度,
本单位起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0件。
三、工作亮点
无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推进政策措施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对新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做到应审尽审,确保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同时,加强对存量政策措施的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清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二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持续开展培训工作,将公平竞争审查知识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增强企业的公平竞争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产生不良后果的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昆明市晋宁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