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大有鑫磷工贸发展(云南)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企业提出的申请。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对大有鑫磷工贸发展(云南)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滇昆晋危化经字〔2023〕000004),依法予以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二十四条的规定和企业提出的申请。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对大有鑫磷工贸发展(云南)有限公司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滇)3J530115230900004),依法予以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行政许可证件名单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
注销行政许可证件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政许可证件 | 许可范围 | 证件有效期 |
1 | 大有鑫磷工贸发展(云南)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滇昆晋危化经字〔2023〕000004) | 硫磺、正磷酸、硫酸、白磷 | 2023年8月22日-2026年8月21日 |
2 | 大有鑫磷工贸发展(云南)有限公司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滇)3J530115230900004) | 硫酸 | 2023年9月8日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