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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504-98406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4-24 08:51
名 称: 关于2023年昆明市晋宁区购房契税补贴申领小程序上线的公告
文号: 关键字: 补贴,契税,购房,晋宁

关于2023年昆明市晋宁区购房契税补贴申领小程序上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4 08:5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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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昆明市晋宁区购房契税补贴申领小程序上线的公告


各位购房人:

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购房契税补贴申领小程序将于2025424日正式上线,届时符合申领条件的购房人可通过云闪付APP2023年晋宁区购房契税补贴”小程序在线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和适用对象可通过以下内容进行了解。

一、 适用对象

2023718日(含)至2024717日(含)期间,购买晋宁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且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人(不含企业、单位)。

二、 契税补贴方式及比例

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新生儿户口登记在昆明市)分别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80%10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领取补贴后,如发生登记合同备案注销的,需先退回补贴。

二孩、三孩家庭资格认定标准:

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生育的二孩必须是201611日零时后出生的,新生儿户口登记在昆明市;

生育的三孩必须是2021531日零时后出生的,新生儿户口登记在昆明市;

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次顺序认定为一孩、二孩、三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按三孩标准认定);已生育一个孩子再生育的,再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次顺序认定为二孩、三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按三孩标准认定

申报对象是再婚夫妻的,不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孩子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的子女计算孩次。

三、 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购买的房屋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网签备案时间以首次完成网签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二)缴纳商品房购房契税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

(三)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及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在2023718日(含)至2024717日(含)期间

(四)按照80%100%申请补贴的二孩、三孩家庭,新生儿户口须登记在昆明市。

四、申请时间安排

申请受理时间:2025424日至20251031日,在此期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超期不再受理。

五、 申领流程

(一)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及契税缴纳

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及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在2023718日(含)至2024717日(含)期间。

(二)在线申报

2025424日起至20251031日期间,申请人通过云闪付APP2023年昆明市晋宁购房契税补贴”小程序在线申请,并上传以下申请资料原件的清晰完整图片(jpg格式)

1.购房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正、反两面);

2.所购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表;

3.所购房屋契税完税凭证(税票号码应填写原凭证号)、不动产交易涉税事项办结书;

4.申请人接收补贴的银行借记卡(正、反面)

5.二孩、三孩家庭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户口册、结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离婚再婚的需提供))。

具体流程如下:

下载云闪付APP搜索框输入契税补贴,找到昆明住房补贴→找到2023年晋宁区购房契税补贴→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选择不同补贴档次进行申请

申请人需确保本次申领补贴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或隐瞒事实的行为。申请人注册的身份信息与契税完税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表的身份信息均需一致,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为其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未成年人出生证明)。申请和领取契税补贴全部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如因提交材料不实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补贴资金无法发放或被追回、遭受行政处罚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由申领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三)材料审核

根据补贴条件,按照申请人提交审核的先后顺序对上传资料信息分批次进行审核,一般一个批次为450户,审核工作一般在申请人提交审核后的30日内完成,补贴兑付工作于审核通过后分批次逐步兑付,一般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的60日内完成。申请人自行在活动平台(云闪付APP)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信息重新提交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发放补贴

审核通过后由活动平台(云闪付APP)按核定标准兑付契税补贴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账户。兑付契税补贴时不扣取任何费用,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由个人自行依法申报。

审核通过者因银行卡账户异常等问题,超过10日未收到补贴的应联系活动客服咨询和处置,超过20日未处置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兑付补贴。

本活动有关政策由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活动事项如有调整,以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最新通知或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

1.中国银联云南分公司(云闪付平台):95516

2.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1-67892930

3.晋宁税务分局:0871-6780034267812366

4.晋宁区卫健局:0871-67894020

5.晋宁公安分局:0871-67802325678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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