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撤销云南康氧医疗有限公司 晋宁春风小院内科诊所备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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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撤销云南康氧医疗有限公司
晋宁春风小院内科诊所备案的公告
晋卫医销公[2025]04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4月14日受理了云南康氧医疗有限公司晋宁春风小院内科诊所,主动申请自愿终止执业活动,并撤销该机构诊所备案的申请。经审查,同意撤销并收回位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春风里1号地块小院1幢10号商铺、登记号为PDY70488553011517D2192的云南康氧医疗有限公司晋宁春风小院内科诊所备案凭证;撤销后不得擅自开展诊疗保健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