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D3YN202405090047)
投诉 问题 | 受理编号:D3YN202405090047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晋宁区河泊所村有几户村民每天非法打捞滇池里的云南省级保护鱼类银白鱼进行晾晒、贩卖,在村里贝壳房子附近就能看到。 |
办结 目标 | 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时管时控违规垂钓人员,第一时间处理视频监控发现的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重点区域。 |
整改 措施 | 1.加大对晋宁河泊所村等非法捕捞重点水域专项整治力度,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 2.在滇池流域重点区域整合优化视频监控点位,充分利用无人机、执法快艇、夜视仪等执法装备定期对滇池流域重点水域进行巡查检查,提高巡查检查频次。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主要工作:1.加强上蒜镇河泊所村区域的夜间巡查检查力度,持续关注该区域的重点人员,有力打击偷捕滇池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2024年5月10日以来,在上蒜镇河泊所村内张贴“十年禁渔”告知书54张,入户及在村内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余份;联合上蒜镇及河泊所村村委会对反映问题及“十年禁渔”工作进行入户走访,走访群众5人,未发现相关线索;针对上蒜镇河泊所村区域共开展水域、湿地专项巡查检查126次,出动执法人员608人次,车辆131辆次、执法快艇39艇次(白天),对村庄集市检查36次,劝离即将进入水域垂钓人员118名,期间未发现非法捕捞行为;针对上蒜镇河泊所村及其他重点水域安排执法快艇夜间值守在上蒜镇河泊所水域,同时每天上午、下午、夜间21:00点-24:00点、凌晨3:00-7:00加大其他重点水域巡查力度,共巡查里程约5300余公里;未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开展辖区内全水域“四清”专项活动两次,清理取缔陈年地笼56个、网具66张、大盆胎3架;区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于5月17日、6月1日组织现场整改推进检查,现场检查了重点水域及村内市场,期间未发现晾晒、捕捞小白鱼的情况,过程中安排了上蒜镇河泊所村整改工作及全区“十年禁渔”工作。通过以上工作措施,上蒜镇河泊所村水域未发现非法捕捞行为,违规垂钓大幅减少。 2.充分运用好视频监控等技术力量,打击偷捕违法行为。2022年12月以来,在晋宁滇池沿岸完成建设12个高空瞭望鹰眼、12个热成像球机及12个路人脸抓拍设备,同步接入公安视频专网,2024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利用视频监控发现即将进入水域垂钓人员78人,已第一时间全部劝离并进行宣传教育;但因已建设的视频监控未实现滇池沿湖水域的全覆盖,偶有非法捕捞人员利用现有视频监控盲区下湖进行非法捕捞,计划于2024年按照已建标准再增加12个视频监控点,同步接入现有智慧综合监管平台,加强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目前正在筹备中。购买无人机2台、夜视仪1台由执法人员每天在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截止目前暂未在河泊所村发现晾晒、捕捞小白鱼的情况。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5年1月8日,通过了区级自查自验;2025年4月9日,通过了市级验收。 |
公示 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65号)。联系人员及电话:杨彦坤,0871--67882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