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夕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昆明市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举行了《晋宁区夕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就《晋宁区夕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在晋宁区夕阳彝族夕阳彝族乡综治中心视频会议室。
三、听证会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10日以网站公开形式发布《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晋宁区夕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开征集听证会代表,截至2024年12月11日17:30无人自愿报名参会。于2024年12月12日发函《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晋宁区夕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邀请函》,邀请相关单位听证代表。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于2024年12月16日发布《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晋宁区夕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明确听证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等相关事项。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2024年12月16日,在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晋宁区夕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本次听证会的参会人员由以下成员组成:
(一)听证主持人
周 伟(夕阳彝族乡党委书记)
(二)决策发言人
张晓聪(夕阳彝族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三)听证监察人
闭立超(夕阳彝族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施 阳(夕阳彝族乡司法所工作人员)
(四)听证记录人
李雪妃(夕阳彝族乡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郑 强(夕阳自然资源所所长)
(五)听证代表
拔锦云(夕阳司法所所长)
李 姗(夕阳彝族乡乡村振兴岗负责人)
周艳芳(夕阳彝族乡财政管理岗负责人)
王永国(夕阳彝族乡环保安全岗负责人)
李 明(夕阳彝族乡水务管理岗负责人)
方宇祥(夕阳彝族乡人大代表)
李晓红(夕阳彝族乡人大代表)
鲁顺珍(夕阳彝族乡政协委员)
李桂兰(夕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文富(保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薛文荣(田房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普立祥(新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拔尚华(打黑村党总支副书记)
鲁愿生(一字格村党总支书记)
普永学(绿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方洪武(木杵榔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季晴武(木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勇杰(高粱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六)听证旁听人
邵 菁(夕阳彝族乡统战民宗岗负责人)
韩思思(夕阳彝族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五、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听取了《晋宁区夕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一是根据乡域发展诉求增补部分重点项目并纳入重点项目清单;
二是修改乡域发展定位;
拟采纳情况:全部采纳。已对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进行补充完善;已重新修改乡域发展定位。
六、听证主持人总结
听证会代表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质询,并发表了个人意见和建议,其中,有8人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其余无意见,无反对意见。听证决策发言人及规划编制单位就听证代表的发言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了答辩。根据听证会代表的听证意见表、听证会会议记录,听证会代表一致同意《晋宁区夕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将本着充分尊重公众意见的原则,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吸纳,进一步对《晋宁区夕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昆明市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