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法治 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党委和昆明市晋宁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秉承务实作风,不断攻坚克难,以实际成效为实现全年目标夯好基、垒好台。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对照《昆明市晋宁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晋发〔2023〕8号),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共产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2024年度持续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为主要抓手,发放学习书籍、每月向支部推送学习资料,推动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资源优势,为本单位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和提供法律依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代理参加调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强制执行等活动;根据工作要求,适时安排讲座或法律培训;协助本单位建立科学的、规范化的法律文书运转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全面推行,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严谨的法律文书、实施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逐步使其工作覆盖主要行政行为。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行政摆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党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明确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党委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承担主体责任,把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2024年度集中学法3次。统筹规划法治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是健全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委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程序。聘请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8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重大税务行政执法事项决策一律经过合法性审核。2024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根据“简政放权”以及“放管服”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安排和部署,不断简化审批资料、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事项,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以及服务效率。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昆明市税务局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时完成案卷评查工作。2024年度未发生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情形。未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五)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为更好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分局、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第一责任人积极组织全面依法行政小组成员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问题,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2024年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为主要抓手,发放学习书籍、每月向支部推送学习资料,推动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常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和开展,但是创新法治宣传力度不够,法治宣传形式有待丰富。
(二)新入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亟待加强
新入职执法人员在学法中只注重对法律法规条文学习,对法治理论、新知识的学习把握不够全面系统,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做得不够好,不能很好地运用新理论指导新实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学习教育,提高法治思想认识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治思想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和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抓实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法治学习。认真落实学习培训相关制度,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
(二)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好“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思想、法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增强税收执法人员法律理念、法治信仰。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自觉学法、懂法、用法,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
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