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4年度 中央、省、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五个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晋宁区民政局2024年度中央、省、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中央、省、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
1.2024年晋宁区民政局收到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及专
项彩票公益金共计12.5万元,由乡镇(街道)及本局使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和孤儿助学项目。
2.2024年晋宁区民政局收到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15万元,由本局使用。主要用于殡葬服务类项目和社会公益类项目。
3.2024年晋宁区民政局收到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89万元,其中本局使用44万元,乡镇(街道)使用45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服务类项目、老年人福利类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及儿童福利类项目。
二、资助资金收入明细情况
2024年晋宁区民政局收到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116.5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及专项彩票公益金12.5万元,省级福彩15万元,市级福彩89万元。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使用原则,重点资助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社会公益及城乡社区建设规划等方面,对全区10个项目进行资助。
1.中央彩票公益金。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34号)文件收到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6.5万元,用于孤儿助学项目;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113号)文件收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6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老年助餐经费。2024年共收到中央彩票公益金12.5万元,主要资助儿童福利类项目和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2.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95号)文件收到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万元,其中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5万元、婚姻规范化试点10万元。2024年共收到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万元,主要资助殡葬服务类项目和社会福利类项目。
3.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社区建设规划项目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62号)文件收到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万元,用于上蒜镇下石美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63号)文件收到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0万元,用于上蒜镇红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64号)文件收到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0万元,用于全区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慈善爱心驿站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76号)文件收到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万元,用于慈善爱心驿站建设项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工项目福彩专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92号)文件收到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万元,用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工项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居家适老化改造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152号)文件收到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4万元,用于全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2024年共收到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9万元,主要资助殡葬服务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及社会公益类项目。
三、资助资金执行情况及成效
(一)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共对2个项目资助12.5万元,已使用10.1万元,余2.4万元。详细执行情况如下:
1.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6.5万元,孤儿助学金2023年年初结余1万元,已全部到位。2024年孤儿助学金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进行发放,发放周期为按季度发放,执行标准为每人每季度0.25万元。2024年1-8月份共计支付8名孤儿助学金6万元,9-12月份共计支付6名孤儿助学金1.5万元,2024年度支出孤儿助学金7.5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旨在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践行福彩救孤济困宗旨。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项目每年都开展,由晋宁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唐明春负责,联系电话:0871-67808158。孤儿助学金的按时发放,保障了孤儿生活、教育等方面的权益,呵护孤儿健康成长。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老年助餐经费6万元。《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113号)文件收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6万元,支持全区5个老年助餐点建设,资金已到位。2024年10月10日,晋宁区民政局、晋宁区财政局联发《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晋民联发〔2024〕16号),下达老年助餐经费3.6万元,分别补助昆阳街道月山社区老年幸福食堂1.2万元、晋城街道三合村老年幸福食堂1.2万元、六街镇六街村老年幸福食堂1.2万元。剩余2.4万元(上蒜镇河泊村老年幸福食堂、二街镇甸头村老年幸福食堂未拨付),上蒜镇河泊村老年幸福食堂目前为阶段性运营,二街镇甸头村老年幸福食堂为2024年新申报项目,待运营方案完善后正式运营另行发放补助。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老年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提高助餐服务覆盖面和老年人就餐便利度,专款专用,项目完工后做好宣传公告工作。项目周期为一年,项目负责人为晋宁区民政局综合科科长周霞,联系电话:0871-67808159。
(二)省级福利彩票共对2个项目资助15万元,支出 6.08万元,余8.92万元。详细执行情况如下:
1.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殡葬服务类项目: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5万元。补助资金5万元已到位,截止2024年12月底共补助88人8.8万元,其中7.9万元从2023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本项目上年结余资金中支出,0.9万元从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殡葬服务类项目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5万元中支出,余4.1万元下年度继续使用。项目为长期性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晋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张子义,联系电话:0871-67808163,项目的实施有效缓解特殊困难群体去世后家庭经济压力。
2.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类项目:婚姻规范化试点项目10万元。补助资金10万元已到位,2024年7月25日,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委托昆明市官渡区博施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中心开展2024年昆明市晋宁区婚姻规范化试点项目评审与评估,支付评估费0.36万元。2024年8月9日晋宁区民政局与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签订《2024年昆明市晋宁区婚姻规范化试点项目合作协议书》,拨付项目第一期资金4.82万元。截止2024年12月底晋宁区2024年12月底,晋宁区婚姻规范化试点项目资金10万元已使用5.18万元,余4.82万元,后续将按照协议书约定和项目进度评估情况支付后续项目经费,该项目周期为一年,项目负责人为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张子义,联系电话:0871-67808163。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开展,我区婚姻规范化试点服务内容:创设公园式婚姻登记点,开展婚姻辅导服务、开展年度特色颁证活动、开展婚俗改革宣传活动,加强我区婚前指导、婚前保健、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婚姻辅导,减少婚姻家庭纠纷,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婚俗民俗宣传。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对老年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区建设类、社会公益类6个项目资助89万元,支出30万元,余59万元。详细执行情况如下:
1.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区建设类项目:上蒜镇下石美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15万元。补助资金15万元已到位。上蒜镇下石美村民委员会办公楼建于1994年,为砖混、砖板(预制板)二层楼房,房顶多处渗水漏雨,存在安全隐患,经第三方鉴定为D级危房。拟新建下石美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含儿童之家、村党支部活动、村组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村民议事厅等,共二层480平方米,工程预计投资146万元。为支持上蒜镇下石美村民委员会新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2024年5月29日,晋宁区民政局 晋宁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拨付2024年城乡社区建设规划项目资金的通知》(晋民联发〔2024〕2号),对上蒜镇下石美村民委员会新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补助15万元。2024年5月启动项目建设前期相关申报工作,已完成可研、设计方案等工作,并通过了晋宁区自然资源局选址意见、晋宁区债务和投资委员会“项目财政性”资金审核意见,2024年8月份按照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要求提交了提级论证相关材料未获通过。
2.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工项目补助15万元。15万元补助资金已到位。2024年10月28日,晋宁区民政局委托昆明市官渡区博施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中心开展2024年晋宁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工项目评审与评估,2024年12月12日晋宁区民政局与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签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工项目合作协议书》,截止2024年12月底晋宁区2024年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工项目资金15万元尚未拨付。后续将按照协议书约定支付项目经费。项目周期为一年,项目负责人为晋宁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唐明春,联系电话:0871-67808158。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机制,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及其家庭提供更多的帮助,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3.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居家适老化改造14万元。2024年11月13日收到区财政局下达的《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居家适老化改造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152号)文件指标14万已到位,晋宁区2024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数40户。2024年11月晋宁区民政局启动了晋宁区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发了通知到各乡镇(街道),要求按照《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昆民联发〔2024〕12号)的文件精神,对辖区内有改造意愿和需求的对象进行排查,共排查出有需求的老年人40户,12月发布项目询价公告,目前项目正常推进中。截止2024年12月底,14万元补助资金尚未使用。项目周期为一年,项目负责人为晋宁区民政局综合科科长周霞,联系电话:0871-67808159,项目的实施能使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及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4.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殡葬服务类项目: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10万元已到位。截止2024年12月底共补助88人8.8万元,其中7.9万元从2023年市级福利彩公益金支持本项目结余资金中支出,202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本项目中支出0.9万元。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支持殡葬服务类项目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0万元未使用,结余下年度继续使用。项目为长期性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晋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张子义,联系电话:0871-67808163,项目的实施有效缓解特殊困难群体去世后家庭经济压力。
5.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殡葬服务类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项目:上蒜镇红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30万元,补助资金30万元已到位。晋宁区民政局2024年4月12日收到晋宁区财政局下达的《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63号)文件指标30万,涉及晋宁区2024年农村公益性公墓任务数1个。晋宁区民政局在2024年10月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发了通知到各乡镇(街道)并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的文件精神,对辖区内有新建、改(扩)建意愿和需求的对象进行排查,经排查上蒜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符合该改扩建条件,晋宁区民政局于2024年10月28日将2024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市级补助资金拨至上蒜镇人民政府,专项用于上蒜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使用。因上蒜镇红山公墓林地征占用手续及采伐证未办理完毕,尚未开工建设,相关林地征用手续材料已提供至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待审批通过后开工扩建。项目负责人为市晋宁区上蒜镇分管领导张建军,联系电话:0871-67812243。
6.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类项目:慈善爱心驿站5万元。补助资金5万元已到位。2024年11月18日晋宁区民政局与昆明市社会工作联合会签订《2024年晋宁区慈善爱心驿站项目技术支持、评审与评估项目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应当向昆明市社会工作联合会支付金额总计0.75万元,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0.375万元(协议签订后15日内),第二次支付0.375万元(2025年11月项目结束);由于恰逢年底区财政关账,经与昆明市社会工作联合会协商同意,第一次需要支付的资金延后拨付,拟于2025年5月前拨付第一笔资金0.375万元。
2024年12月12日与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签订《2024年昆明市晋宁区慈善爱心驿站项目合作协议》,项目总金额为4.25万元,根据协议规定,分两次拨付,每次支付2.125万元;由于2024年底区财政关账,经与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协商同意,第一次需要支付的资金延后支付。拟于2025年5月前拨付第一笔资金2.125万元。截止2024年12月底资金尚未使用,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进行补助资金的拨付。项目周期为一年,项目负责人为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张子义,联系电话:0871-67808163。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晋宁区慈善事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更多的投入慈善事业,有效帮扶困难群体。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