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阳街道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和法治决策,提高政府行政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晋政办通〔2025〕6号)等有关规定,现制定昆阳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街道实际,突出重大方针、政策的针对性,所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具备合法性、程序正当性、高效便民性,符合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确保其在贯彻落实中的可操作性和及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具体包括:
1.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辖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3.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4.其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涉及本街道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具体包括:
1.制定或者调整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救助、养老、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制定或者调整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三)涉及本街道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和矿产、森林草原、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旅游度假区等,以及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和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四)本街道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1.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五)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及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六)其他重大事项,具体包括: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
2.其他涉及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重大事项。
三、有关要求
1.所列情形中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程序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3.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