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 2025年1季度工作总结
昆明市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贵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审查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及要求,现将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2025年1季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0] 73号)及《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云竞争审办发[2020] 7号)等文件要求,局内各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晋税发〔2019〕96号)规定,在起草、制发文件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按规定流程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审查。
二、本单位自查清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从新增文件及存量文件开展了2025年1季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本月无新增文件,自查中未发现存量文件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的内容;未发现对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指定交易内容。
三、工作亮点
暂无。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持续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工作。持续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