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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504-981324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3-03 16:46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关于征求《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文号: 关键字: 决策,昆明市,晋宁,司法局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关于征求《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3-03 16:4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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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217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现将《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2025年)(征求意见稿)》面向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感谢各部门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一、征求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1日

二、反馈途径:

(一)可通过电话形式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及电话:李卓衡0871——67894378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宝塔路中段(邮政编码:6506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2025年)(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2025年)(征求意见稿)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

                                     2025年3月3日


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

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兼顾公民个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

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司法行政发展的远景规划;

(二)司法局承办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

(三)涉及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四)涉及律师行业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的制定;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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