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解除昆明荣恩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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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荣恩医院主动申请解除《昆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2024-2025年度)服务协议》,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医保服务协议自2025年1月1日解除。医保协议解除后,参保人员在该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