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准予晋宁区宝夕公路四级路改三级路建设工程(一期工程)—跨九村河新建蜈蚣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于2025年1月9日向我局提出《晋宁区宝夕公路四级路改三级路建设工程(一期工程)—跨九村河新建蜈蚣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评报告》)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属于晋宁区本级审批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主体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1月9日依法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技术评审时间按照行政许可特别程序来进行处理,不计算在行政许可审批办理期限内(评审后经修改完善的《洪评报告》报批稿送达我局之前,均处于技术评审的评审时间之内)。
经审查,你单位报送的《洪评报告》(报批稿)达到技术深度要求,我局决定准予《晋宁区宝夕公路四级路改三级路建设工程(一期工程)—跨九村河新建蜈蚣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的行政许可,具体行政许可内容以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晋宁区宝夕公路四级路改三级路建设工程(一期工程)—跨九村河新建蜈蚣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附件)为准。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晋宁区宝夕公路四级路改三级路建设工程(一期工程)—跨九村河新建蜈蚣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
2025年1月10日
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
关于《晋宁区宝夕公路四级路改三级路建设工程(一期工程)—跨九村河新建蜈蚣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
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行政申请许可书》,申请对《晋宁区宝夕公路四级路改三级路建设工程(一期工程)—跨九村河新建蜈蚣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行政许可。我局于2024年10月22日组织专家对《晋宁区宝夕公路四级路改三级路建设工程(一期工程)—跨九村河新建蜈蚣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于2025年1月9日收到《晋宁区宝夕公路四级路改三级路建设工程(一期工程)—跨九村河新建蜈蚣桥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洪评报告》),根据专家意见,认为《洪评报告》基本达到技术深度要求。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防洪评价的必要性
晋宁区宝夕公路现属四级公路,存在路基窄、路面破损、排水差、有滑坡隐患以及防护与安保设施缺乏等问题,道路服务能力低,无法满足当地经济发展需求以及晋宁区作为昆明市发展节点县域的交通需要。原GK18+820处的蜈蚣桥线形未达三级公路标准,新线于旧线左侧裁弯取直,并在既有桥左侧新建跨九村河的小型框架桥。新建蜈蚣桥为框架桥形式,中心里程K18+713.7,孔径1-10×3.6m,与道路斜交45°。框架内部用原河道材料铺就,出入口与原河道梯形断面平顺相接。框架顶板、侧墙厚1m,底板厚1.2m。桥面设计为双向两车道,桥长16.97m,宽8.5m。该框架涵进口顶面高程1974.91,出口顶面高程1974.91,桥面中心标高1974.99,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材质,限速30km/h。
该项目于2022年9月23日获得《关于晋宁区宝夕公路四级路改三级路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发〔2022〕53号,建设依据充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等文件要求,针对该新建涉河工程进行行洪能力复核,履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完善相关手续是十分必要的。
二、评价对象、评价范围
基本同意评价对象为跨九村河新建蜈蚣桥。
基本同意报告界定的评价范围,即本项目新建蜈蚣桥所在断面(断面编号为K0+060)下游60.00m处至上游老文物拱桥所在断面(断面编号为K0+067.5)以上17.5m处,总长度为85.00m。
三、防洪标准
新建蜈蚣桥全长16.97m,桥梁分孔为1~10×3.6m,符合单孔跨径总长为5≤LK<20m的桥梁,桥梁为小型桥梁。桥梁所在公路为三级公路,对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分析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25年一遇(P=4%);项目所涉及的九村河有治理规划,基于九村河的具体情况,河道特征、流域范围、保护对象等因素综合考虑,基本同意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P=10%)。
四、设计洪水和过流能力
(一)洪水
基本同意洪水采用小汉营水文站实测及插补洪水资料、《云南省暴雨洪水查算图表实用手册》等作为防洪控制断面洪水估算的依据。基本同意设计断面洪水成果,新建蜈蚣桥断面10年一遇(P=10%)洪峰流量为17.60m3/s,25年一遇(P=4%)洪峰流量为22.10m3/s。基本同意设计断面枯期洪峰流量计算方法及成果,新建蜈蚣桥断面10年一遇(P=10%)洪峰流量为4.23m3/s。
(二)评价段沿程洪水位
基本同意评价河段水面线计算成果,其中:项目建设前10年一遇(P=10%)设计洪水位位于1971.00~1973.32m之间,水深为0.98~1.31m之间;项目建设后10年一遇(P=10%)设计洪水位位于1971.00~1972.92m之间,水深为0.87~1.14m之间。项目建设后不产生壅水,无阻水比。项目建设不会对行洪造成影响。
(三) 桥梁过流能力复核
新建蜈蚣桥25年一遇(P=4%)设计洪峰流量为22.10m3/s,25年一遇(P=4%)设计洪水位为1971.44m。根据《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桥梁需预留0.5m的最小净空,新建蜈蚣桥桥梁底板高程为1973.98m,设计洪水位+安全标高=1971.94m,低于桥梁底板高度1973.78m,桥梁能满足25年一遇(P=4%)防洪标准。
(四) 河势稳定性
基本同意河势稳定性分析结论。
五、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的防洪综合评价内容及主要结论。
(一)本次洪水影响评价设计防洪标准符合相关规范。
(二)项目建设后不产生壅水,无阻水比。项目建设不会对河道行洪造成影响。
(三)项目兴建对防汛抢险影响不大,基本不存在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
六、其他
(一)项目竣工后应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组织验收,并提供一套竣工图,以方便河道管理。
(二)该项目处于水源保护区,施工和运行期禁止随意丢弃垃圾、违规排放污水等,杜绝污染,保障水源地的安全。
(三)该桥梁左侧的防洪通道,在桥梁建设期与运营期要合理规划物料堆放与施工布局,避免侵占通道。运营时,需建立长效维护机制,定期巡检,及时清理杂物、修复破损,确保通道在洪水来临时能迅速疏导水流,保障周边安全。
(四)经前文所述的计算和分析,老文物桥在河道行洪能力的各项指标上均未达标,阻碍河道正常行洪,危及行洪安全与顺畅。从保障河道行洪与区域防洪安全考量,建议拆除老文物桥,消除不利影响,确保洪水期河道畅泄。
(五)遇有区域内河道整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当接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