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5140018)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3YN202405140018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晋宁区古滇片区滇池美岸小区约800米处的无名露天粪便交易市场臭气熏天,滋生蚊蝇,影响附近小区居住环境。 |
办结目标 |
引导种植户合理使用农家肥,督促种植户将堆放的肥料、畜禽粪便及时还田,不能及时还田的采用布覆盖等方式,减少气味散发。 |
整改措施 | 投诉人反映的“臭气熏天,滋生蚊蝇,影响附近小区居住环境”问题。由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小区周边农业种植生产工作开展巡查,引导种植户合理使用畜禽粪便,督促种植户将堆放的肥料、畜禽粪便及时还田,不能及时还田的采用布覆盖等方式,减少气味散发,有效降低臭气影响小区住户的生活。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投诉人反映的“臭气熏天,滋生蚊蝇,影响附近小区居住环境”问题已于2024年5月17日办结。针对投诉的问题,经核实该片区涉及晋城街道小海、新街、宋家营、广济四个村委会的耕地586.8624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573.5816公顷,占比97.7%。2024年5月15日、16日,晋宁区组织有关部门到小区附近及周边种植地区开展宣传,引导种植户在农业种植过程中优先使用无害化商品有机肥或农家肥,在施用肥料的过程中做到及时还田,避免长时间堆放,不能及时还田的,用篷布、塑料薄膜等进行覆盖,减少气味散发。累计在周边种植地区张贴建议宣传单、向种植户发放施肥建议宣传单50份。经宣传引导后,周边正在施肥农户及时将农家肥还田或遮盖,滇池美岸小区周边异味散发情况明显减轻。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1月27日,晋宁区农业农村局邀请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古滇管委会、晋城街道开展自查自验,同意申请市级验收;2024年12月19日,经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自查自验结论真实准确,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昆阳大街171号)。联系人员及电话:杨富,678922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