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晋宁区G213策磨线新房、昌家营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电子抓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提高科技治超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完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决定于2025年1月25日起,在晋宁区国道G213策磨线K3352+200(新房)、K3359+400(昌家营)点启用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1月25日零时起
二、启用位置
晋宁区国道G213策磨线K3352+200(新房)、K3359+400(昌家营)
三、新房、昌家营点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采用平板式称重技术,是集动态称重、抓拍识别、视频监控、LED电子显示提示、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技化治超系统,可实现对货运车辆实施24小时不间断双向监控管理,主要抓拍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驶公路行为以及货运车辆倒车、逆行、压线、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该系统于2024年11月安装完毕,经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检定,为合格检测设备,其检测所得数据作为公路非现场执法依据。
五、经新房、昌家营不停车超限检测点检测,确认为合法装载的车辆,可不再进入晋宁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确认为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应当到晋宁超限运输检测站卸载,并按联合执法流程接受处理;确认为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主动进入晋宁超限检测站接受处理的,交通运输部门将根据称重数据、记录的车辆信息,录入云南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督促其限期接受处理,严格落实超限超载治理“一超四罚”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六、对破坏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称重检测设施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违法超限运输处理办公地点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昆明支队第三大队(晋宁区G213策磨线K3354+500晋宁超限运输检测站内)
特此公告
晋宁公路分局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昆明支队第三大队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