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二届四次会议第51号提案答复的函
章艳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服务型执法”,构建良好生态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意见建议
(一)建立联合检查巡查制度,结合各行业类型、各企业特点有针对性指导、督促、检查服务,减少和杜绝“进厂绕一圈、说上两句话、表上签个字”等流于形式的检查方式;
(二)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并重,坚持“温度”与“力度”相结合,对能迅速认识问题积极主动整改且未造成后果的,建议以引导整改为主,“首违不罚”,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整改,以达到长期遵守法规和安全规范管理的目的。
(三)出台对行政管理部门的容错机制,切实为担当者担当,让执法部门的同志“会担、敢担”,安心、放心监督执法,企业与监管部门同心协力,“服务性执法”、“柔性执法”方能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构建营商环境良好生态。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区司法局严格按照重点提案办理“四个一”工作制度要求,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由陈兴洪局长直接领办,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区共排查整改运动式执法、执法不规范、“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21个。
(二)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制度。为有效解决执法检查频繁随意、过度扰企等问题,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要求各涉企行政检查部门除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危险化学品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因发生事故、依法检验检查不合格、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开展的特定调查,以及上级临时部署的专项整治检查外,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行政检查,每年不超过1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经对企业进行了行政检查的,下级机关不再检查;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多个内设机构对同一企业实施检查的,在本机关统一组织下实行综合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都提出了检查计划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实行联合检查。推行落实“企业安静期”(每月1—15日),在此期间非紧急、特殊情形不对企业开展常规性执法检查,减少执法扰企。各单位涉企行政检查计划须按要求审核备案并对社会公开发布,未经审核认可和公开的,不得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已覆盖到30个区级部门,涵盖了全部涉企监管部门,30家成员单位均建立了各自“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适时动态更新,制定发布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75类255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44类83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入推进落实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管理机制。组织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发布柔性执法“五张清单”2367条,其中,免于行政处罚事项555条,减轻行政处罚事项711条,从轻行政处罚事项443条,从重行政处罚630条,免于行政强制28条。同时,区司法局将“五张清单”机制落实情况纳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4年,区级行政执法部门评查涉企执法案卷109件,区司法局抽查29件。
(四)推行人性化执法。区司法局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和解、调解的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一起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中,复议人员在了解到该企业能够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取证,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后,主动组织双方就该行政争议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将企业罚款数额减半,让企业感受到执法的温情和公平正义。
(五)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采取线下集中面授、线上网络学习、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集中培训3期320人次,开展执法业务提升培训240场次3182人次。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案卷1727 件,其中,省级抽查15件,市级抽查21件,区级抽查36件,无不合格案卷。三是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工作。2024年,共组织二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全区共198人参加考试,合格195人,合格率达98.5%。
三、办理结果
针对您提出的建立联合检查巡查制度的建议,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检查制度,严格编制实施本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审查和对外公开接受监督。全面推进落实部门联合检查和“企业安静期”要求,尽量减少执法扰企。2024年,晋宁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54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34项,“一业一查”联合监管工作计划3项;制定公布落实“企业安静期”要求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数302项,特殊情形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20项。截止目前,已完成部门抽查计划51个,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6个,“一业一查”联合监管计划1个,落实“企业安静期”要求检查经营主1274户、特殊情形检查经营主体数855户。
针对您提出对积极主动整改且未造成后果的企业,建议以引导整改为主,“首违不罚”,区司法局推进落实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管理机制,牵头组织全区各执法部门制定实施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科学审慎使用自由裁量权,充分考虑企业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等综合认定。2024年,全区适用“五张清单”案件959件,其中,不予处罚135件,减轻处罚150件,从轻处罚666件,从重处罚8件。
针对您提出的出台对行政管理部门的容错机制,区司法局牵头草拟《晋宁区行政执法容错纠错实施办法》。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4日